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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税务局关于做好199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市税发(1993)42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3-11-05

施行日期:1993-11-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99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通知的要求和我市实际,应以搞好财会制度一年两制的平稳过渡和对接,保质保量完成所得税汇算,促使我市所得税汇算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新的所得税条 例的正常运行,打好基础,现就做好1993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包括国营、集体、私营)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集中力量搞好汇算工作。

所得税汇算是对各税总结算和总检查的综合性工作,各级领导应高度重视和支持,保质保量完成汇算任务。尤其是今年的汇算清缴工作,是在贯彻中央六号文件精神,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严格控制减免税和新旧财务会计制度对接的过程中进行,工作难度大、任务重,汇算清缴工作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明年新税制能否出台和执行。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汇算工作的认识,绝不能走过场,要以双倍的努力扎扎实实抓好汇算工作。

各局要加强对汇算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一名局领导挂帅,成立专门班子,结合本单位实际,从汇算的布置安排、制定工作方案、检查督促、总结表彰,一抓到底,为保质保量完成汇算任务,各单位要认真学习“两则”和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及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的汇算清缴情况、找差距、定措施、积极开展以提高汇算质量为目标的多种形式的竞赛,充分调动广大税务干部的汇算工作积极性,促使汇算工作保质保量全面按时完成。

二、认真清理越权减免税、严格贯彻执行税收政策。

1、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3]48号《关于认真清理越权减免税问题的通知》精神,按照现行的减免税权限规定,对一年来的各种减免税审批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凡属于越权减免的,一律无效,应重新按规定上报审批;对减免税不当的企业,应取消其减免税照顾,并如数追回已减免的税款。

2、对于福利企业、校办企业、知青企业、新办企业、三产企业等政策性减免按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严格审定其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条 件,对不符合条 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减免税的,应立即取消其减免税照顾,并如数追补已减免的税款。

三、做好汇算前税收政策和财会制度的宣传辅导。

1、各单位应与有关主管部门密切配合,按系统、行业或按地段区域,对其所有的企业进行汇算清缴前的税收政策、财会制度等方面的辅导,充分发挥主管部门作用,继续采用“三查”(企业自查、专管员检查、有关人员复查),“两审”(审查企业申报、审查企业财务决算),“两清”(把政策向企业交待清,把税企双方的工作职责交待清)等各种形之有效的汇算方法。对大户以及日常管理上,核算上疑难问题较多的户进行重点辅导,把政策交待清楚,督促企业自查自纠正并如数申报,把大量问题解决在企业决算上报以前,为汇算检查打好基础。

2、要集中一定时间,组织从事汇算工作的税务干部学好税收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结合自己所管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讨论统一认识,提高查帐技能、增强汇算工作责任心和搞好汇算工作的信心。

四、帮助企业搞好年终盘点,对帐和调帐工作。

要在年终与汇算前,认真帮助企业搞好年终盘点,对帐、调帐,正确编制年终决算。在普遍抓企业年终库存材料、库存产品(包括在产品)等盘点、债权、债务清理的同时,对那些平时财产管理混乱、家底不清、帐实不符的企业、有条 件的要派员参与其盘点和核对帐务工作,并注意帐外帐(指有关车间、科室等)、帐长资产、小钱柜等情况、协助和监督企业正确编报决算。搞好集体企业决算审查、做好国营企业所得税对帐签证。

五、汇算中要抓住一般、突出重点、搞好重点汇算检查。

今年的汇算检查对应纳税所得额的审定分两种情况进行。一是对没有实行新老财会制度对接的企业,仍按原财务制度规定口径检查;二是对已实行新老财会制度对接的企业,对前半年按原财务制度规定的口径检查,后半年对集体、私营企业按计税标准(即计算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营企业按新行业财务制度规定的口径检查,调整合并后计算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在抓好资产、收入、债权债务、财务成果等方面的检查后,着重对乱挤、乱摊成本费用和扩大税前列支项目等情况查深查细,及时定案处理,抓紧税款入库并结合汇算清缴中发现的问题,帮助企业建立建全内部核算和控管制度,促进企业加强财务管理,堵塞核算上的漏洞,提高财务管理和执行税收政策和水平;逐步减少企业屡查屡犯的问题。汇算中,各局要将汇算质量放在第一位,在继续保持一定汇算面(结算面为100%)、政策辅导面(100%)的基础上,可根据本单位管户实际,分类排队,选择几个行业,实行行业性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复查面)不低于60%。凡在大检查中、半年结算中、或年度内已检查过的企业,可只查未查的月份,将汇算、处理遗留问题、清理欠税等工作结合起来,对往年的遗留问题,在今年定案处理完毕。为了有利于新的财会制度和新的所得税法在明年顺利运行,汇算检查表式除继续使用定表和多用检查表外,其他用表由各局结合具体情况自定。

集体企业按月报送《所得税汇算清缴进度表》和《查出主要问题说明》材料。报送元月份《进度表》时,必须核定全年应汇算的集体企业总户数按行业对比后,说明户数增减的原因及情况。全年所得税汇算清交工作,要在1994年4月15日前全部结束,各单位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进行认真总结,总结材料和汇总报表必须于4月25日前报市局所得税处,以便组织评比。

西安市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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