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三十七号)

发布部门:专利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3-03-06

施行日期:1993-03-0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根据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指定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为我国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

汇宾大厦,A0601

邮政编码:100101

电话:4993489,4993490

帐真:4993491,4993498

帐号: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朝阳安惠里分理处,015110032110

特此公告。

1993年3月6日

国家专利局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