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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发展教育事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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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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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发展教育事业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关于各部委要充分调动系统的力量,加大部门支援三峡库区的力度,紧密结合库区实际,发挥本行业优势,进一步指导和帮助库区的经济、科技和教育事业发展的精神,为推动库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全面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科技素质,适应库区建设和开发性移民的需要,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的教育部门及委属高等院校,应进一步加强对三峡库区的对口支援工作。现将开展教育对口支援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三峡工程是举世瞩目的特大型工程,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三峡工程功在当代利及千秋。搞好三峡工程和库区建设,不仅是一项十分迫切的经济任务,而且是一项具有重大影响的政治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三峡工程建设、库区移民工作以及库区的发展,强调全国要大力支援库区建设。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较为落后,是全国连片贫困地区之一。同时,库区人民为三峡工程建设和全国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牺牲和贡献。库区教育事业的发展,除当地继续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努力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外,还需要全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力所能力的范围内,对库区给予积极支援。全国支援库区发展教育事业,是确保移民顺利搬迁和三峡工程按期建成、实施开发性移民方针、促进库区全面振兴的一项根本性的重要措施。各级教育部门和委属高等学校要充分认识库区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库区建设的重要精神,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发扬社会主义大协作精神,积极为库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对口支援的任务和方式

对口支援的任务主要有:

(一)从资金、物资、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等方面支援库区教育事业,帮助改善库区基础教育、师范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移民技术培训的办学条件和管理手段,提高办学水平。

(二)为库区培养、培训教育、科技、经济等各项事业的发展所急需的各类建设人才。

(三)本着支援的精神,根据优势互补、互利互惠的原则,与库区合作兴办校办产业,开展技术转让和信息交流。

(四)在需要与可能的前提下,库区各级政府要为教育系统的科技开发部门和高校参与当地科技、经济开发提供优惠条件,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鼓励教育系统各部门和高校积极为库区牵线搭桥引进经济、科技和教育开发项目。

开展对库区的教育支援和协作,采取省、区、市和部委分别联合对口库区一个区县的方式。原则上,应由支援方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联系本地区和本系统的教育机构和高校,与库区对口区县的学校建立一帮一的对口支援关系,支援对口学校建设。同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灵活有效的方式,逐步完善教育对口支援库区的工作。

三、对口支援工作的管理和实施

各有关省、区、市、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机构的教育部门和委直属高等院校,要把教育对口支援库区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指定具体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此项工作,并落实到人。要定期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受援省教育部门和库区地、州、市要相应设立教育受援工作机构,专门负责处理受援工作事务。全国教育部门对口支援库区的工作,由国家教委负责宏观组织和协调;支援方教育部门负责本省、区、市和本系统对库区教育支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支援项目的落实。受援省的教育部门负责规划、计划的协调和监督落实,并向国家教委提出对口支援计划、项目落实和工作进展情况的年度报告。库区地、州、市负责支援计划和项目的具体实施和落实工作。

教育支援库区的工作采取五年为一个周期,分年实施的办法,并以协议形式确定五年支援规划。年度计划由受援方(库区地、州、市)于当年第四季度提出下年度受援项目计划,送支援方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支援方根据受援方提出的计划和自身可能条件,商定下年度的支援项目计划,并将计划于下年第一季度前反馈到受援方地、州、市。由受援方地、州、市将与支援方商定的支援项目计划报本省教育部门备案,按计划执行。

四、其他有关工作

为了推动教育支援库区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教委将于明年第二季度在四川省万县市召开全国教育对口支援三峡库区工作会议。请支援方和受援方的有关教育主管部门和高校抓紧做好下列有关准备工作:

(一)请尽快将负责此项工作的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书面报我委计划建设司,同时抄送受援省教育部门。

(二)根据本通知及其附件的要求,受援省的教育部门抓紧组织制订对口支援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将规划和计划报我委计划建设司。

(三)受援方的地、州、市可按本通知的有关要求,与对口支援方开展必要的前期联系和情况交流。支援方要给予热情接待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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