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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建议调整2006年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预算的函

发布部门:商务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6-12-21

施行日期:2006-12-2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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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建议调整2006年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预算的函 财政部:

你部批复我部2006年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部门预算支出34,000万元人民币,包括:对外承包工程项目贷款财政贴息8,000万元人民币、资源类境外投资项目前期费用无偿扶持12,800万元人民币、补充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16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3,000万元人民币)、工作经费200万元人民币。

鉴于2006年你部在中央财政预算内安排了50,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支持包括资源类境外投资在内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建议调减我部2006年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部门预算支出12,800万元人民币,从而更加合理地使用规模有限的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促进“走出去”战略的可持续实施。请研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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