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大学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大学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人办函[2002]1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二○○三年四月一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关于转发《关于大学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现将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大学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人办函[2002]1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
二○○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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