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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咸政发(2007)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1-24

施行日期:2007-01-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元月二十四日

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生存与发展状况,依据《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咸宁市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一、我市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主要任务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的生存与发展,高度重视残疾人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十五”计  划纲要,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全市残疾人事业得到快速发展。

(一)残疾人状况得到了进一步改善。全市有2.73万残疾人得到了康复服务与救助;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提高到84%;5.84万有劳动能力的城乡残疾人就 业,其中,新增非农就业残疾人4740人。1.24万城乡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政府救助;残疾人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广泛开展,在省级以上的各项文艺体育赛事中多次获奖。

(二)残疾人素质有了较大提高。广大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积极参与社会生活。1.34万农村贫困残疾人通过发展生产摆脱了贫困,新涌现出一大批残疾人企业家、自强模范与特艺人才,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贡献。

(三)发展残疾人事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现代文明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公众进一步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多种形式的助残活动深入、广泛开展。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人道主义思想得到进一步弘扬;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得到加强,帮扶残疾人的政策措施更加具体有力,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条件进一步改善。

(四)服务残疾人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全市建有特殊教育学校、康复专业机构、职业培训基地、维权服务机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志愿者联络站等一批服务残疾人的组织机构。全市乡、镇以上普遍建立了残联组织,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改善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的大力实施,使我市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达到了一个新水平,为“十一五”时期持续发展残疾人事业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和残疾人自身障碍的影响,残疾人总体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还有较大差距,大多数残疾人的贫困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基本生活需求难以稳定保障,仍然存在着就医难、就学难、就业难等许多困难。发展残疾人事业,改善残疾人的状况,带领残疾人同健全人一道建设小康生活,是一项艰巨而紧迫的任务。

二、“十一五”发展纲要的总目标和指导原则

“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增加投入,加快发展残疾人事业,努力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为构建和谐咸宁作出新的贡献。

(一)总目标

??残疾人基本状况明显改善,总体生活水平显著提高。

??使80%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重点实施一批康复工程,使2.4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帮助农村1.4万赤贫残疾人脱贫,扶助农村1700户贫困残疾人无房户、危房户改善居住条件。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开展儿童学前教育,发展中等、高等和职业教育,促进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开展和逐步普及体育运动。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新增城镇就业残疾人2600人,为1.5万农村残疾人进行实用技术培训。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组织体系进一步健全,为残疾人服务的基础设施和工作条件持续改善。

(二)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快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

??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坚持“打基础、求发展、上水平”的工作方针。努力改善残疾人生活状况,努力提高各级残联综合服务能力,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完善和落实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各项法规、政策;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倡导和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的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

任务指标:

??全力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全市城乡8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开展残疾预防工作,减少残疾发生。

??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200例,低视力康复200人,盲人定向行走训练250人,假肢和矫形器安装300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400名,智残和肢残儿童系统训练各420人。落实10000名重症精神病患者的有效监护,为800名贫困精神病患者提供药物治疗,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7000件(次)。

主要措施:

1、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体系,加强康复医疗机构的建设,提高县级以上医院的康复医疗水平,建立和完善市、县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提高服务能力。大力开展社区康复服务,建立社区康复队伍,完善适宜的社区康复设施,将社区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卫生工作。加大残疾人家庭成员培训力度,积极开展家庭康复训练。

2、定点医院持续开展康复工程,并申请国家、省医疗队来我市进行康复技术指导,组织实施重点康复项目。

3、积极开展精神病防治工作。新增通城、咸安、市直三个精神病防治工作试点,全市精神病防治工作覆盖人口达到150万人。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工作模式,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落实重症精神病患者得到社区(村)基层组织和家庭的有效监护与服务。对部分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提供免费药物治疗,住院治疗补贴。通过工疗、娱疗等多康复手段,提高康复效果,帮助精神病患者回归社会生活。

4、依托特教学校、社区服务机构、智残人家庭开展智残综合康复试点工作。巩固和完善市、县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和管理。

5、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残疾人康复公益性的宣传服务,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康复服务等专项活动,普及残疾预防知识,减少和控制残疾的发生。

(二)教育

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是残疾人全面实现自身价值的基本条件。

任务指标:

??巩固残疾儿童、少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成果,使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85%以上。

??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重视0?3岁残疾儿童的早期发现与康复治疗,努力提高城镇残疾儿童学前3年、农村残疾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的比例。

??鼓励和扶助残疾人接受高中阶段的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使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基本得到职业教育或培训。

??大力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到2010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基本具备大专以上学历。

主要措施:

1、继续加强残疾人九年义务特殊教育,全面实行视力、听力、语言和智力残疾儿童免费入学,对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补贴。合理制定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人均公用经费标准,保证特教学校正常运转。

2、选择符合条件的特教学校建立残疾人特教高中部(班),鼓励和扶助完成九年义务特殊教育的残疾学生接受高中阶段的教育。普通高中要扩大残疾学生的招生数量,在中考录取,学费减免等方面对残疾学生给予优惠待遇,满足残疾人不断增长的学习需要。

3、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应残疾人特殊需求的职业教育与培训。采取职业教育与就业、扶贫相结合的办法,广泛开展职业学历教育、职业技能等级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

4、特教学校逐步健全盲文、手语与弱智儿童教育体制,大力加强各类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对特殊教育教师进行全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特殊教育教师的社会地位和生活待遇。

(三)就业与社会保障

就业是残疾人改善生活状况,实现自强自立与人生价值的主要途径;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是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内容。

任务指标:

??符合就业条件、有求职愿望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与职业培训,新增2600名残疾人实现非农就业。

??培养、培训盲人按摩人员,促进盲人就业,加强行业管理。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促进城镇残疾职工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自谋职业残疾人社会保险覆盖面;按规定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分类救助。

主要措施:

1、把残疾人就业工作依法纳入就业和再就业总体规划,加大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工作,规范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确保专款专用。

2、扶持福利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集中就业。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兴办福利企业,鼓励和支持残疾人自强创业,个体从业。创造条件兴办福利性工疗机构、庇护性工场,为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3、加强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建设。推进残疾人就业信息网建设,综合管理残疾人就业与就业服务,拓展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

4、落实盲人按摩扶助政策,培养盲人医疗按摩人员,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盲人按摩行业管理,培育和规范盲人医疗、保健按摩市场。

5、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济、社会扶助及社会服务等社会保障法规、政策、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帮助农村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按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按分类救助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四)扶贫

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任务指标:

??扶持1.4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帮助低收入贫困残疾人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帮助农村1.5万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扶助17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主要措施:

1、将农村贫困残疾人工作纳入全市扶贫开发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针对残疾人特点,加大扶持力度,优先解决贫困残疾人的生活困难。

2、在“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中,在农村产业化进程中,选择适合残疾人的脱贫项目,大力推行实用技术培训,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3、用好中央康复扶贫贷款,加强康复扶贫贷款项目管理,规范运作,量化绩效考核,最大程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

4、继续实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切实把改善农村残疾人居住条件工作纳入“搬迁式扶贫工程”、“农村安居工程”、“消茅工程”之中,认真实施中国残联专项农村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努力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

(五)文化、体育、维权

丰富和活跃残疾人文化、体育生活,展示残疾人的特殊才华,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途径。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依法治国、保障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任务目标:

??深入广泛开展残疾人文化活动,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培养残疾人运动员,提高残疾人体育运动竞技水平。

??加强残疾人事业法规建设,加大执法和法制宣传力度,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

主要措施:

1、依托社会公共文化资源,特殊教育学校,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残疾人文化、艺术、健身、娱乐活动,活跃残疾人的文化生活。

2、社会公共体育设施普遍对残疾人开放,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落实专业人员,为残疾人开展竞技体育训练提供技术指导。

3、加大残疾人保障法执法力度。配合各级人大、政协开展执法检查和工作视察。依托各级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加强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建设,扩大覆盖面,依法维护残疾人的权益。

4、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解决残疾人困难,维护残疾人权益和社会稳定。

5、推进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加强无障碍环境的建设与宣传,开展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工作。

(六)宣传与信息化建设

加强宣传工作,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营造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社会环境,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条件;推进残疾人事业信息化建设,是实现残疾人事业现代化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任务目标:

??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宣传优秀残疾人和先进残疾人工作者,激励残疾人自强自立和残疾人工作者的敬业精神;宣传助残先进个人与先进单位,培养社会助残意识。

??完善残联系统网络建设和残疾人事业统计指标体系,整合残疾人事业信息资源,加强基层统计管理;推广信息无障碍技术的应用。

主要措施:

1、依托公共媒体大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助残先进典型、残疾人事业发展成就;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倡导助残为荣的社会风尚,将“扶残助残”纳入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范围。

2、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单位和各界人士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推动电视传播媒介“字幕工程”,创办残疾人专题节目。

3、推进残联系统信息化建设,实现市残联和各级残联的网络互连,实行相互间的业务数据、政务信息网上传输。

4、逐步建立和完善残联系统业务数据库管理体系与统计指标体系,推进数据统计电子化,提高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提高残疾人工作管理水平。促进政务公开,努力为残疾人提供方便快捷的网络信息服务。

(七)残疾人组织建设

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重要保障。

任务目标:

??完善残疾人组织机构,全面履行职能。

??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增强服务能力与行政效能。

??健全完善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密切联系残疾人。

??加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改善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

主要措施:

1、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残疾人组织建设。100%的村委会和社区居委会组建成立残疾人协会,80%的村委会残协和100%社区残协配备残疾人工作联络员。按照完善机构、健全机制、加强力量、提高效能的原则要求,形成完整的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

2、采取多种形式,培养、培训残疾人工作者,加强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综合业务能力,造就一支思想好、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廉洁奉献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

3、加强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采取地方政府投入、中央和省有关部门专项经费补贴、残联自筹和社会募集等措施,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到2010年,县级残联都要建有符合要求、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

4、建立健全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发挥“代表、服务、维权”作用。

5、继续做好残疾人证的核发和管理工作。

残疾人事业是文明、进步、崇高的事业,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各级各部门和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证本纲要的实施,各县、市、区要依据本纲要确定的任务目标,认真调查研究,增加经费投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本纲要规定的各项任务。

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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