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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乙组)管委会、裁判员人员安排

发布部门:国家体育总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7-06-13

施行日期:2007-06-13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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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少年女排锦标赛(乙组)管委会、裁判员人员安排

各有关单位:
  2007年全国少年女子排球锦标赛(乙组)将于2007年7月在重庆市举行。经研究现将该赛事管委会、裁判员人员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
  重庆八中赛区(女子组):
  2007年7月5日至14日举行女子组比赛。
  二、人员安排:
  管理委员会主任:黄 锋(四 川)
  成 员: 蔡学芸(四 川) 刘西南(重 庆)
  裁 判 员:
  辽 宁:李维平
  福 建:蒋雪梅
  河 南:刘 红、祝 凯
  湖 北:王永江、荆明华
  湖 南:袁华艳
  四 川:王 冬、汪 婕
  重 庆:赵晋忠
  云 南:李少华、黄光伟
  三、报到:
  管委会及裁判员于7月5日报到,地点:重庆八中,联系人及电话号码:刘西南 023?61703011(办) 023-65306131(宅),唐晓娥 023?61703011(办) 023-66198522,梁 柱 023?61703011(办) 023-60762800
  四、经费:
  以上人员赴赛区执行工作的旅差费、食宿费等全部费用由大会负担。
  五、要求:
  (一)请以上人员务必准时报到,如遇特殊情况需提前电告国家体育总局排球运动管理中心竞赛部,联系人:魏胜凡,电话010-87183524,传真:010-87183904。
  (二)以上人员赴赛区自行携带裁判员服装和裁判员等级胸徽。
  (三)以上人员赴赛区工作一律不得乘坐飞机和软卧,费用超出部分自理。

二○○七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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