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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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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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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查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中国科学院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和《财政部关于中央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2007〕30号)要求,院将于2007年8月至9月开展资产清查专项核查工作。本次资产清查专项核查工作的重点是现场核查有关单位资产清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了解各单位资产管理的真实情况;检查各单位资产损失核销资料,特别是各单位按照权限自行审批核销的有关资产损失资料的真实、完整、合规情况,为院批复各单位的资产清查结果提供依据;了解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为院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供依据。本次资产清查核查面为100%,京外单位按照分院组织核查,京区单位按照学习小组组织核查;资产核查专项工作组由资产、财务、房地产等方面4-5名专业人员组成。为了统一核查要求,提高核查工作质量,各资产核查工作组必须按预算单位根据核查情况仔细填报《资产清查工作核查要求及记录表》(见附件1),并于2007年9月底前报我局。经核查确需调整已上报数据的,请将调整后的数据发至chunxial@cssar.ac.cn。为了便于各资产核查工作组开展工作,院按组核拨适量的劳务费和少量的交通费(附件3)。请各单位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并积极配合资产核查专项工作组开展工作,具体核查时间由各资产核查专项工作组确定并通知有关单位。

中国科学院综合计划局
二00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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