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辅助给水系统入口管线改进后进行再鉴定试验特许申请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国核安发(2007)22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7-02-15

施行日期:2007-02-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岭澳核电厂辅助给水系统入口管线改进后进行再鉴定试验特许申请的通知

大亚湾核电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降低岭澳核电厂L1ASG003PO入口管线振动水平改进后进行再鉴定试验特许申请的请示》(广核运〔2007〕11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我局审查了你公司提交的岭澳核电厂一号机组辅助给水系统三号泵(L1ASG003PO)入口管线修改后进行再鉴定试验的特许申请文件,认为该特许申请是可以接受的,现予批准。

你公司应认真履行申请中的承诺,严格控制试验时间,确保岭澳核电厂的运行安全。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