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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07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教基(2006)21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10-24

施行日期:2006-10-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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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2007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现将《2007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   中小学教材选用是一项政策性、时间性极强的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的管理,教材选用工作要依据当地经济和教育发展的实际,从教材价格、质量、适用性等多方面统筹考虑,在需要提供黑白版教科书的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要保证供给,切实减轻中小学生家庭的经济负担,认真做好2007年秋季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征订工作。   各地须将本地区编制的2007年秋季的各种教学用书目录和教材管理有关文件于2007年7月31日前报送我部基础教育司。我部将在印发下一年度《目录》时,对各地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2006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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