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专利费用使用专利收费账户信息的通知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升级,银行往来帐业务由系统自动处理,要求通过银行办理汇款及转帐业务使用全户名、全账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凡是通过银行汇款或使用支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专利费用的,应使用以下专利收费账户信息。
账户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 号:0200010009014400518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关于缴纳专利费用使用专利收费账户信息的通知
鉴于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升级,银行往来帐业务由系统自动处理,要求通过银行办理汇款及转帐业务使用全户名、全账号,自2007年11月1日起凡是通过银行汇款或使用支票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缴纳专利费用的,应使用以下专利收费账户信息。
账户户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北太平庄支行
帐 号:0200010009014400518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七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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