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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表彰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发布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7-12-01

施行日期:2007-12-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表彰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科学院:
为遵循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高层次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全面落实“人才强国”战略和吴仪副总理提出的“名院、名科、名医”战略,“十五”期间,我局实施了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以下简称“研修项目”)和第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第三批继承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指导老师坚持一线带教,细心传授自己的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研修学员和继承人努力克服工学矛盾,刻苦学习,严格自律,按照培训大纲和指导老师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的学术水平;管理单位精心组织,严格管理,努力为指导老师带教和学员研修学习创造良好的环境。通过两个项目的实施,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探索了高层次中医药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了中医药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
为表彰在研修项目和第三批继承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以及在前三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指导老师,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经过各地评选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马继兴等39人为研修项目优秀指导老师,卜献春等30人为研修项目优秀学员,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等29个单位为研修项目先进管理单位,丁小翔等29人为研修项目优秀管理干部;确定方和谦等169人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优秀指导老师,马小平等89人为第三批继承工作优秀继承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朝阳医院等33个单位为第三批继承工作先进管理单位,于连云等32人为第三批继承工作优秀管理干部。同时,由邓铁涛教授出资十万元,对研修项目优秀学员进行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研修学员和继承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服务能力,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尚的医德医风,为中医药服务社会、服务人民再立新功;指导老师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和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精心传授自己的学术思想与经验,为推动中医药事业发展和学术进步贡献力量;管理单位和个人认真研究管理方法,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探索中医药人才培养的新思路、新方法,将中医药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各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要把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和推广他们的先进事迹和工作经验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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