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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乡镇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党办[1999]3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9-06-25

施行日期:1999-06-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乡镇民主法制建设,经市委领导同志同意,现将《马鞍山市乡镇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9年6月25日

马鞍山市乡镇政务公开实施办法(试行)

一、总则

1、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五大提出的“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提高为人民服务水平”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务工作,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起“公开、规范、廉洁、高效”的乡镇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2、实行乡镇政务公开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精神为指导,以强化乡镇政府自身建设为重点,以规范政府施政行为为核心,以广大群众明白、满意、放心为目的,坚持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推进乡镇的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3、实行乡镇政务公开,有利于推进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活跃基层民主生活,进一步扩大人民民主;有利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有利于引导乡镇干部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正确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和党的政策,树立政府的新形象。

4、乡镇政务公开工作,在县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由组织、民政部门牵头、纪检监察、人事、农经等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乡镇党委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这项工作同创建“六个好”乡镇党委活动结合起来,一起推进,共同提高。乡镇政府是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操作者,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和程序,把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5、乡镇要成立由乡镇人大主席任组长的政务公开监督组,监督组由乡镇人大代表、便于开展监督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人员5至7人组成。

二、公开内容

6、乡镇责任目标。包括年度工作目标、落实目标的措施、目标完成情况,当年为群众办实事的项目、目标、时限、责任人及完成情况,行政领导的分工情况等。

7、财务收支情况。(1)收入情况,包括财政收入、三项提留费、五项统筹费、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税、行政性收费、乡镇企业管理费、水面、荒地、荒滩、低洼田发包费、违反计划生育罚款,其它各类承包租赁费、专项集资等。(2)支出情况,包括医疗费、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干部奖金、车辆维修费等。(3)村帐乡管情况。(4)债权、债务情况。

8、人事工作情况。包括乡镇干部的调进、调出、聘用干部的选拔,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民办教师转正、征兵等指标、分配原则、

标准、条件及结果。

9、乡镇集体企业情况。包括改制、租赁、承包、出售及费用收缴情况,集体资产的管理、保值增值及收益情况。

10、重大事项处理情况。包括征地、拆迁、安置及费用安排情况,重大项目计划投资、实际投资、资金来源、招(投)标及工程完成情况。

11、救灾款物发放情况。包括款物总数、分配的原则、标准、程序及具体数额、使用情况。

12、计划生育情况。包括辖区内、育龄夫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指标数,半年及全年人口出生率,政策符合率,孕检、环检及时到位率,上环、结扎及时到位率,超计划生育处罚及费用收取、上缴、下拨、使用情况。

13、宅基地审批情况。包括年内依法批准各村建房户数、面积、土地种类、收费及管理使用情况。

14、农民负担情况。包括村提留款、乡统筹款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涉农部门收费情况),各村本年度农民负担总额、占上年人均纯收入的百分比、收缴情况。

15、乡镇人大代表的建议、议案办理情况。

16、其它需要公开的政务事项。

17、基层站所公开。(1)公开职能、职责、法人代表和联系电话。(2)公开政策、法规等施政依据,特别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政策、法规,要及时公布,广为宣传。(3)公开收费和罚款项目、标准、文件依据,公开重点罚没收入情况及资金去向。(4)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5)公开廉洁执政的各项规定、制度和纪律,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三、公开时间

18、经常性的内容原则上按季度公开。公开的时间是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公开上个季度的内容,公开的内容至少保留20天。

19、凡群众特别关心而又不宜定期公开的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公开。

20、有些时限较长的事项,可以每完成一个阶段,即公布一次进展情况。每件较大事项完成之后,要及时公布结果。

21、乡镇政务综合情况,全年公布两次,7月中旬公开上半年情况,次年二月中旬公开全年情况。

22、乡镇基层站所每季度公开一次,临时性工作任务,要在完成后一周内公布。

四、公开形式

23、设立“政务公开栏”进行公开。乡镇要在乡镇政府所在地附近便于群众观看和长期保存的地方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栏采用玻璃橱窗的形式,建在室外,要有防雨蓬。公开栏版面设计要科学合理、美观大方,规模不小于4×1.5米,乡镇政务公开以公开栏公开为主。

24、在有关会议上公开。凡需公开的内容,要在乡镇有关会议上公开。

25、利用广播、电视设置专题节目进行公开。

26、发放书面材料公开。乡镇可将公开内容印成文字材料发到各村,由村党组织负责张贴到村务公开栏内。

五、公开程序

27、每次公开的内容由乡镇有关部门按照业务范围进行认真清理,写清具体数字和情况,经乡镇政府办公室收集、汇总、核查,交乡镇分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提交党政联系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形成文字材料或制成表格。

28、在正式公开前召开政务公开监督组会议,对准备公开的材料进行评议、审核确认后签字盖章,在公开日以乡镇政府的名义进行公布。

29、每次公开后,由政务公开监督组负责收集群众反映和意见,并提交乡镇政府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及时上栏公布。

六、组织实施

30、加强督查,强化责任。县区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督查,将政务公开列入乡镇年度目标责任制中进行考核,县区人大也要组织人大代表对乡镇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视察和指导。要严肃纪律,对工作不扎实、敷衍塞责、不按时间和进度要求公开的,要严肃批评教育。

31、联系实际,服务群众。在实施乡镇政务公开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实际,及时解决好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特别是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要及时解决,及时公布办理结果。

32、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乡镇政务公开先在黄池镇、城关镇、石桥乡、湖阳乡、太白乡、慈湖乡、雨山乡等7个乡镇进行试点,其它有条件的乡镇也可在征得县区同意后按照本办法实行政务公开。1999年四季度起全市各乡镇全面推开。

33、积极探索,不断总结。县区有关部门和乡镇要不断总结乡镇政务公开的经验教训,经常研究问题,积极探索乡镇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使之不断完善,切实做到高标准、高质量统一公开,经常化、制度化持久公开,领导满意、群众满意的规范化公开。

中共马鞍山市委办公室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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