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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转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连政发[2001]159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1-11-01

施行日期:2001-11-0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市民政局《关于做好全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做好全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市民政局 2001年10月)

全市第四届(灌南县第五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委会)已任期届满,应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省政府转发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政发[2001]93号)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下简称《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做好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中全会和六中全会精神,以《村委会组织法》和省《实施办法》、《选举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遵守国家法律和国家政策的,群众拥护的,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能够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人,选进新一届村委会班子,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全市农村两个文明建设。

换届选举工作的基本原则: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严格依法选举,坚持以下原则:一是普遍性原则;二直接选举的原则,即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三是平等性原则,即每个选民只能享受一个投票权;四是差额选举的原则,即村委会成员正式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五是无记名投票选举的原则;六是及时公开的原则。

二、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要相对集中和统一。在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尽可能地缩短换届选举的时间,在2001年12月底前结束。具体时间、步骤安排如下:10月下旬,市政府召开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会议,进行总体部署;11月上旬,县(区)、乡(镇)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具体部署;11月中下旬进行宣传发动和选民登记工作;12月组织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直接投票差额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

三、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始终树立相信和依靠群众的观点,坚持依法民主选举,切实保障选民的民主权利,认真把握好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选民登记、选民直接提名候选人、选民直接投票差额选举村委会成员等关键环节,按照法定程序切实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工作。

(一)广泛深入地搞好宣传教育和发动。做好宣传发动工作,是依法进行选举的思想基础。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运用多种形式,根据不同选举阶段的要求,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宣传村委会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程序,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农村广大干部和村民依法办事的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从而积极参加选举活动。

(二)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依法做好选民登记和核对工作,是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环节,是村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重要保障。选民登记、核对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先公布选举日,村民凭户口簿和身份证进行选民登记。针对目前流动人口增多、人户分离现象突出的情况,要按照《选举办法》的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选民登记、核对工作,做到不漏、不重、不错。

(三)认真组织好直接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产生,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候选人的产生,由选民一人一票直接提名;村委会成员由选民对候选人直接进行差额选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委会成员。

(四)认真组织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和投票站投票选举工作。积极组织绝大多数选民参加选举大会投票,选举大会会场设立秘密写票处,保证选民独立填写选票。选举结束后,应当场开封票箱,核对票数,并当场唱票、监票、计票,向选民公布选举结果。选民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设固定投票站,但不得使用流动票箱。投票站的设置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报乡(镇)村委会选举指导小组备案,并于选举日的三日前在村务公开栏内和投票站设置点公告。

(五)认真确定村委会成员的职数。各地在严格控制村干部职数的同时,应依法确定村委会成员职数。村委会成员由3-7人组成,至少3人。具体职数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四、切实加强指导,保证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村委会换届选举是广大农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工作,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十五届三全会和六中全会精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对这次换届选举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一)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各级政府一定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一是要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指导小组。市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县(区)、乡(镇)也要成立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及时协调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是各县(区)、乡(镇)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三是要建立一支选举工作队伍,并搞好业务培训。各级民政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日常组织和指导工作。

(二)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在整个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要建立责任制,加强督查,规范运作。对于干扰、破坏选举或阻碍他人行使选举权等违法行为的,要给予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直至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因监督指导不力未及时完成任务的,对严重违法行为处理不力、不及时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如期圆满完成。

(三)认真落实选举经费。各级财政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要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保证换届选举工作正常开展。村级选举工作费用在村级经费中列支,乡(镇)人民政府对经济困难的村应当给予适当补助。经费预算编制:乡(镇)按本乡(镇)总人口每人0.15元、县(区)按本县(区)总人口每人0.05元的标准,编制选举工作经费预算,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列支。选举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召开会议、培训骨干、宣传发动、印发资料等。

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地要认真做好检查验收和总结工作。各县(区)于2002年1月底前将总结报市政府,同时抄送市民政局。换届选举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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