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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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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北京市市政管委,计划单列市建委,深圳市城管办:

为了进一步扩大与世界园林花卉行业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我国园林花卉事业的发展由建设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将2000年9月20日到10月20日在上海市浦东中央公园举行。

为确保本次博览会的成功举办,在自愿参加所有制是,希望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本地区城市的城建、园林部门参展,并按参展方案做好有关工作。

附件:

1、第三届中国国际花卉博览会方案(略)

2、第三届中国国际花卉博览会参展回执表(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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