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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核)和注册实施办法

发布部门:冶金工业部(已变更)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4-09-13

施行日期:1994-09-13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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冶金工业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核)和注册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保证监理工程师的业务素质、结合本部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冶金部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考试、考核审查与注册工作由冶金部建设司协调归口管理。

第三条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工作由冶金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负责实施。冶金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由冶金部建设协调司组建,报建设部备案。本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由行政领导、专家、学者九至十一人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二人。

第四条 冶金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发布本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公告;  (二)提出并上报考试命题、评分标准和合格要求;  (三)受理考试、考核工作,审查考试资格;  (四)组织考试、考核工作,组织阅卷评分与考核评定资格;  (五)向冶金部建设协调司报告考试(考核)工作;  (六)向全国监理工程师资格考核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五条 参加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者必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合格者由冶金部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核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六条 在国家认定的监理工程师培训单位经过培训,考试成绩优秀,从事监理工作两年以上,业绩显著,经所在监理单位推荐,向冶金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可以由冶金部监理工程师注册机构核发《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七条 申请监理工程师注册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遵守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能胜任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理工作;  (三)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第八条 监理工程师注册申请,由监理单位统一向建设协调司申请注册。经审查合格后,颁发《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监理工程师注册每五年复查一次。对不符合条件的,注销注册,并收回《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第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予以注销;  (一)虽已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但五年内未申请注册的;  (二)以监理工程师个人名义承接工程监理业务的;  (三)以不正当手段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  (四)因监理工程师的过错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第十条 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成员及监理工程师注册机关人员泄露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内容,在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或注册中违反有关规定的,应取消其考试(考核)委员会成员资格,造成严重后果且情节恶劣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冶金部建设协调司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监理工程师资格申报表
                主管单位:
                监理单位:
                姓  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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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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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职务 │       │  政治面貌  │    │      │
├──────┼───────┼───────┼────┤  像 片  │
│  学历  │       │  专 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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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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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专业技术职务│                         │
│  及授与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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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何时开始从事 │                         │
│  监理工作  │                         │
├────────┼─────────────────────────┤
│何时何地参加过何│                         │
│种方式的监理业务│                         │
│培训      │                         │
├────────┴─────────────────────────┤
│                                  │
│工作简历: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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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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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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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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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事监理工作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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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工程名称│工程规模│   监理时间   │ 承担何种监理职务 ┃
┃  │    │    │ (年 月-年 月) │          ┃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4  │    │    │          │          ┃
┃  │    │    │          │          ┃
┠──┴────┴────┴──────────┴──────────┨
┃需要说明的问题: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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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监理的每一个工程必须填入第一栏,其余几项可填写主要的监理项目
              所在监理单位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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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
┃批准成立│                             ┃
┃的机关 │                             ┃
┠────┼─────────────────────────────┨
┃资质等级│                             ┃
┠────┼─────────────────────────────┨
┃通信地址│                             ┃
┠────┼─────────────────────────────┨
┃电话  │                             ┃
┠────┴─────────────────────────────┨
┃成立以来监理业务开展概况: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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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主管单位  │                         ┃
┃  核验盖章  │                         ┃
┃        │                         ┃
┃        │                         ┃
┃        │                         ┃
┃        │                 (公章)    ┃
┃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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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此表由申请者所在单位填写,主管单位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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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 │                            ┃
┃意见   │                            ┃
┠─────┼────────────────────────────┨
┃主管单位 │                            ┃
┃审查意见 │                            ┃
┠─────┼────────────────────────────┨
┃部监理工程│                            ┃
┃师考试(核)│                            ┃
┃资格委员会│                            ┃
┃审查意见 │                            ┃
┠─────┼────────────────────────────┨
┃部审批意见│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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