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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2001-11-06

施行日期:2001-11-06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授权委托书  编号:

证券营业部:

本人(授权人)兹委托 (被授权人,身份证件复印件附后)代理本人在贵营业部就证券交易有关业务活动,处理以下事项:

( )证券交易委托(含新股申购、配股、交割)

( )资金存取

( )查询

( )转托管

( )指定或撤销指定交易

( )销户

( )其他(请详细明示):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

( )自本委托书签订之日起至本人向贵营业部书面撤销本委托书之日止。

(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人郑重承诺:

1、被授权人具有合法的证券市场投资资格;

2、被授权人在上述授权范围及委托书生效期内所进行的操作,均视为本人操作行为,其后果由本人承担;

3、本人郑重承诺本委托书内容真实、有效。

被授权人身份证号:

被授权人预留签名:

授权人(签名):

资金帐户:

深圳股票帐户:

上海证券帐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签署地点: 证券营业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注:1、请在选择项前的( )填写“是”或“否”;

2、此委托书如需变更或撤销,需委托人前来营业部办理;

3、本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授权人、被授权人、证券营业部各持一份。(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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