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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商品交易所会员制改制方案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6-04-08

施行日期:1996-04-08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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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商品交易所会员制改制方案的批复

北京商品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北京商品交易所会员制改制方案》符合《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务院证券委员会1995年证券期货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国发(1995)22号)精神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交易所进行会员制改造的意见》(证监发字(1995)14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原则同意你所按此方案组织会员制改造工作,并根据会员制要求,对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进行相应修改,会员大会通过后,报我会批准。

在你所完成会员制改造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后,将改制情况和相关材料上报我会。

199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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