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5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东莞宏远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定价发行的批复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4-07-15

施行日期:1994-07-1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广东东莞宏远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定价发行的批复 广东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粤证监发字[1994]75号文批准并上报关于“广东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定价发行的方案及公告书”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东莞宏远股份有限公司1800万社会公众股利用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定价发行比例配售”的试点;

二、原则同意宏远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价发行比例配售”的发行方案;

三、请你委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经济、安全的原则,精心组织,搞好此次试点工作;

四、发行结束后,请将发行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