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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改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的通报

发布部门: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22

施行日期:2006-03-22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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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改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验和做法的通报

近年来,全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修改了禁止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放宽了烟花爆竹燃放限制,安全管理工作面临新的挑战。2005年9月,北京市通过立法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改为限时、限地燃放(以下简称“禁改限”)。2006年春节是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改限”后的第一个重要节日。安全监管总局对此非常重视,要求相关司局加大对烟花爆竹主产区和北京周边地区的协调力度,做好指导、配合工作。北京市委、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监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节日期间没有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死亡事故及重大伤害、火灾事故,确保了首都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将北京市烟花爆竹“禁改限”安全监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通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健全 ?

北京市委、市政府从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

高度出发,高度重视首都烟花爆竹“禁改限”安全工作。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同时,市政府针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涉及部门多、环节多等特点,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两位主管副市长牵头,市公安局、安全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交通委、城管执法局等30个职能部门组成的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市安全监管局等6个主要职能部门抽调14名人员集中办公。各区县政府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也成立了由区县领导负责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抽调相关职能部门人员集中办公,统一组织开展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各级政府共出动了120万人次,加强值班、巡查等工作,确保了各部门分工明晰、配合密切,使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依法进行监管

北京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相继出台了《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暂行办法》、《北京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办法(试行)》、《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储存仓库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等一系列配套规定,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工作做出了明确、细致的规定,并严格依据这些规定进行监管,确保了各环节安全监管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三、强化宣传,提高市民安全意识?

为增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北京市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工作力度。通过组织动员、制定方案、召开新闻发布会、媒体报道、制作标语横幅、印发材料、发动街道和居委会积极参与等形式,广泛深入地开展了法规宣传贯彻和安全知识普及等一系列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10余次,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各类安全监管信息1000余条,印发了《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文件汇编》10000册,编印发放了100000份《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手册》,使烟花爆竹“禁改限”规定和有关安全燃放知识家喻户晓,提高了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守法观念和自律意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德素养和自我保安意识。?

四、严格实施销售许可制度,严把产品质量关?

根据《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安全监管局等部门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严格销售许可标准和审批,从许可条件、许可程序、主要负责人安全资质考核、销售许可的监督管理、销售场所标识、批发单位和销售网点的安全管理六个方面进行规范化

管理。重点对经营单位的采购、储存、配送、回收四个环节的工作依法进行监督,确定了在本市允许销售的烟花爆竹品种、规格,严把产品质量关,在储存库房建立GPS监控平台和系统,由批发企业对零售网点实行统一配送,对居民未燃放的产品和临时零售点未销售的产品予以回收,及时妥善处理。?

五、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北京市人民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开展部门联合执法活动,形成了强大的合力,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通过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净化了烟花爆竹经营市场,有效防止了非法和劣质产品流入北京市场,确保了销售和燃放环节的安全。?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学习、借鉴北京等城市好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切实做好“禁改限”大中城市今后的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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