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001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送中远集团2001年度工效挂钩方案有关问题的报告》(中远人事(2001)0546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2001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和运输周转量复合挂钩,工资总额的60%与实现税利挂钩,40%与运输周转量挂钩。 二、核定你公司2001年实现税利基数为82799万元,运输周转量基数为111790424万换算吨公里;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69565.4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0。 三、你公司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努力实现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并按规定计提新增效益工资。 请你公司进一步企业搞好内部分配,合理使用效益工资,做到留有结余,以丰补歉。
二○○二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