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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要职能及机构编制等问题的批复

发布部门:建设部(已撤销)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9-12-16

施行日期:1999-12-16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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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主要职能及机构编制等问题的批复

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根据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复(中编办字[1999] 112号),成立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建设部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同时撤销。现将你中心的主要职能及中层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批复如下:
  一、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系建设部直属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能是:①统一管理和协调、指导有关城市住宅小区建设试点、国家2000年小康型城乡住宅科技产业工程和建设部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及试点工作,对全国经济适用住宅建设提供技术指导。②以科技为先导,研究建立我国住宅开发建设的技术体系,负责提出住宅产业化技术建议,促进住宅技术的更新换代和住宅产品的结构调整,实现住宅产业系列化开发、集约化生产、商品化供应,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③受建设部委托,组织实施建设部及有关政府部门关于住宅建设与住宅产业的技术政策;协助办理住宅建设与住宅产业化的专项业务工作。④建立住宅性能及住宅部品的评估、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⑤负责提出有关住宅的技术开发项目及各类示范工程,报建设部批准后组织实施;根据市场需要,组织开展有关住宅及部品的技术开发,提供住宅技术服务。⑤开展住宅技术信息及国际科技合作。

二、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经费自筹解决,人员编制50人。

三、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领导职数为3人,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四、中层机构设:综合处、示范工程处、住宅性能评估处、部品认定处、信息合作部、技术开发部,共6个。中层领导干部职数不超过12名。
  请你们切实加强机构编制的管理,严格按照此批复执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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