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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注:关于解禁加利福尼亚州鲜食葡萄)第71号

发布部门:农业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97-07-30

施行日期:1997-07-30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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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注:关于解禁加利福尼亚州鲜食葡萄)第71号 根据我国专家对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鲜食葡萄输华的有害生物风险评估结果,经过中美两国检疫部门协商,双方签署了《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鲜食葡萄输华植物卫生条件议定书》及其工作计划。从即起同意进口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鲜食葡萄,进口的葡萄须符合议定书和工作计划的规定,进口检疫手续,请向农业部动植物检疫局办理和咨询。一九九七年七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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