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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96-2010年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纲要>的决议》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鲁政发[1996]12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96-12-29

施行日期:1996-12-2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市人民政府、行署,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96-2010年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纲要〉的决议》和《山东省1996-2010年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纲要》已于1995年12月14日经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996年12月2日来函要求,现将《决议》和《纲要》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山东省1996??2010年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纲要》的决议

(1995年12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认真审议了《山东省1996-2010年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纲要》,一致认为,《规划纲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对全省人文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开发进行科学、全面的规划,提出了总体目标和实施原则,符合我省实际,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认为,我省人文自然遗产极其丰富,保护开发前景广阔,意义重大。保护开发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树立起山东人文自然遗产的总体形象。要注重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推动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健康发展。

会议要求,各级政府要认真组织好《规划纲要》的实施,加强领导,做好综合协调工作。各市地和有关部门要依据《规划纲要》制定具体规划。各地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应列入本级政府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人大要做好监督工作,推动《规划纲要》的实施。

会议强调,对人文自然遗产要有效保护,合理开发。深入实施《文物保护法》、《城市规划法》、《森林法》、《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的发掘、利用和创新,努力提高保护开发的品位。坚持突出社会效益,注重经济效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广辟资金渠道,多形式、多渠道引资。实行分级负责、属地负责原则,以城市为依托,以交通为纽带,综合配套,逐步发展。

保护开发我省人文自然遗产涉及面广,各有关方面要从全局着眼,协同动作。要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调动人文、建筑、旅游、文物、林业等方面的社会团体以及企业事业单位的积极性,群策群力,切实把山东的人文自然遗产保护开发事业做好。会议希望,海内外热心于这项事业的仁人志士积极参与,为我省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贡献力量。

山东省1996-2010年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纲要

(1995年12月14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一、总 则

(一)规划依据

为加强对全省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的预期性、连续性和整体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划纲要。

(二)概况

山东人文自然遗产极其丰富。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北辛文化、大汶口文化、龙山文化遗址闻名中外。先秦至两汉,山东都处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地位,是先秦诸子等一大批思想家活动的集中区域。近现代民族、民主革命遗迹,山东也是较多的省份之一。山东海疆辽阔,山岛相峙,景观独特,自然植被丰富,古树名木繁多。泰山以及孔庙、孔林、孔府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全省已知的不可移动文物16000余处,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省级379处,馆藏文物60余万件;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6座,省级9座;国家级风景名胜3处,省级1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省级4处;国家级森林公园22处,省级24处。人文自然遗产的数量和质量均居全国前列。

(三)总体构想

要从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振奋民族精神的高度指导我省的人文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山东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要突出自己的优势,集中塑造“三都二圣一山半岛”的人文形象。“三都”是儒学文化发祥地鲁都,齐文化发祥地齐都,殷商文化发祥地商都:“二圣”是“文圣”孔子、“武圣”孙子:“一山”是泰山自然文化遗产区:“半岛”是胶东半岛及其三千公里海岸线所形成的沿海风景名胜带。

从现在起到2010年,集中力量着重抓好一批影响大、特征突出、具有规模效益的项目,形成以东部沿海、西部运河、北部黄河三角洲为主线,以济南、泰安、曲阜、淄博、青岛为中心的几大旅游文化区域,逐步形成重点突出、布局合理的山东人文自然遗产的整体形象。

(四)规划原则

制订本规划贯彻以下原则:

1.以城市为依托,以交通作纽带,以著名景点为中心,逐步联片成网,形成规模开发。

2.统一规划,分级实施,确保重点,兼顾一般。

3.贯彻古为今用的方针,对保护、修葺、开发分层次、分步骤进行,协调发展、量力而行。

4.对人文自然遗产的保护措施贯穿于开发和建设的全过程。

二、规划目标

(五)济南古城文化区

济南是中国著名古城,其形成历史可以上溯到五千年。该区开发应以济南名泉、南部宗教文化、长清自然风景名胜区和柳埠森林公园等人文自然遗产为重点,突出泉城特色、远古文化特色、宗教文化特色和自然风光。

重点保护四大泉群、大明湖、千佛山风景名胜区;

保护开发龙洞、玉函山、柳埠、五峰山、小娄峪等风景名胜区,修复神通寺、洞真观、天源寺、明德王陵地下宫殿等主要景点,建设中华周易苑,保护森林植被,把济南近郊逐步建成人文与自然景观为一体的游览地;

开发建设黄河风景名胜区,重点保护开发华山、鹊山景点,复原华阳宫等古建筑,修葺扁鹊墓,开发风光名胜旅游;

有计划、分阶段地建设龙山文化城,展示龙山文化和考古发掘成果;

以孝堂山汉代石室为中心,兴建孝堂山中华美德苑,反映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风尚;

兴建山东省方志馆,展示我国、我省历代修志成果。

(六)鲁都孔孟故里文化区

该区以曲阜、邹城为中心,包括周边的泗水、兖州、宁阳、汶上等县市,是周公封地、孔孟故里、儒学文化发祥地,我国重要的旅游景区。保护与开发要突出悠久的历史与灿烂的文化,突出古圣先贤故里特色。

孔子故里文化区要加大保护措施,提高档次,增强综合带动能力,在曲阜城区开辟儒学文化一条街;

修葺、充实孟府、孟庙、孟林,使其形成统一的整体,逐步完善配套设施;

完善寿丘黄帝故里纪念设施,修葺少昊陵、周公庙,深入开掘炎黄文化;

综合鲁国故城考古发掘成果,建设孔子博物院;

清理开放九龙山汉代大型崖墓群;

保护开放武梁祠及武氏古墓群;

修葺曾子庙、曾子林;

建设泗水泉林公园;

保护开发尼山、石门山国家森林公园和峄山风景名胜区,展示“岱南奇观”。

(七)齐都文化区

该区以临淄为中心,包括淄博、滨州、东营三个市地。保护开发要突出齐都文化,突出地下及古墓文化。

建设齐文化城,复建稷下学宫,扩建齐故城遗址博物馆;

开发田齐王陵墓群,修葺齐都周边历史名人墓葬及名人史迹,保护东周殉马坑;

以临淄中国古车博物馆为基地,建设以孙武,孙膑为代表的中国兵法博物馆;

修复齐桓公会盟台,建设陈列馆;

保护蒲松龄故居及蒲家庄民俗风貌,深化蒲学和《聊斋》研究;

建设博山陶瓷博物馆,全面展示制陶艺术和悠久的历史;

开发马踏湖风景名胜区和博山溶洞;

保护与开发鲁山森林公园。

(八)商都及先秦诸子文化区

该区涉及菏泽、济宁、枣庄、聊城等市地,是殷商文化的中心区域,保护与开发要突出先秦文化中的殷商文化,突出诸子名人,突出湖光景色。

保护商都遗址,在曹县建设商都博物馆,介绍和展示山东地区商代建都历史和殷商文化;

保护开发茌平、阳谷龙山文化城遗址;

保护北辛遗址,建设北辛原始村;

保护滕州、薛国古城,建设薛国遗址博物馆;

建设商汤、伊尹、微子、墨子、荀子、庄子、冉子、孙膑纪念设施,开发先秦诸子旅游线;

保护与开发曹州牡丹园、峄城石榴园、南四湖、抱犊崮森林公司等自然景观。

(九)泰山自然文化遗产区

该区包括泰安、济南两市,是世界自然文化遗产的风景名胜区。保护与开发要突出佛、道、儒为一体的文化名山特色,保护地质风貌和植被景观。

保护泰山登天景区的文物自然景观,使泰山登天景区成为文物凸显、环境优美、空旷自然、配套齐全、服务方便的旅游主线。修复封禅台、泰山书院,开发后石坞、桃花源、玉泉寺、中华文化谷等景区,充分保护利用泰安城区文物,展示泰山文化;

以泰山为依托,以旅游业为龙头,把泰安建成国际著名的旅游名城;

保护灵岩寺自然风貌,修复重要文物景观,突出名寺特色;

开发东平湖文物山水游览区,保护与整修以白佛山为重点的摩崖石窟,开发建设腊山森林公园,整修开放萧太亨墓、灵山寺、禹王庙,建设大汶口文化遗址博物馆;

保护开发徂徕山国家级森林公园,修复革命纪念地,整修光华寺等文物古迹。

(十)鸢都历史风情文化区

该区为齐鲁腹地,潍坊市所在地,是我国著名的历史风情文化区。保护开发要突出乡土风情、名人名胜,突出东方古城文化。

建设国际民俗游乐城,风筝文化中心,展示东方民俗文化特色;

保护与开发杨家埠、石家庄等民俗村的木版年画、剪纸、泥塑传统民间艺术;

保护利用经学大师郑玄、农学家贾思勰、文学家郑板桥等名人遗迹和十笏园、东镇碑林等重要名胜古迹;

保护建设临朐山旺化石保护区,开辟化石考古实验区,建设化石古生态园及诸城恐龙化石保护区,完善化石博物馆;

保护开发沂山森林公园、昌乐火山口、青州云门山、驼山自然景观。

(十一)青岛风景名胜区

青岛是国际著名的风景名城。所辖区域景色优美、历史悠久。保护与开发要突出海滨旅游名城特色。

保护市南海滨风景区,开发金沙滩;

进一步保护开发崂山风景名胜区,突出道教文化特色,使崂山景区成为自然风光秀丽、布局合理、服务游乐设施齐全的旅游胜地;

开发石老人旅游度假区,建设海上游乐场、国际啤酒城和海洋公园;

保护琅琊台、胶州三里河文化遗址,建设平度岳石文化遗址纪念设施,保护云峰山、天柱山魏碑刻石;

保护市区近现代优秀建筑,开设青岛百年历史陈列馆,建立青岛历史名人纪念馆。

(十二)胶东半岛海滨风景名胜区

该区包括烟台、威海两市,是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境内林木茂密、海湾曲折多姿,海蚀地貌状如天然群雕,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岛,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蓬莱阁和水城,海防重镇刘公岛。保护开发要突出海洋文化、开埠文化,突出近代海军纪念地特色和半岛自然风貌。

重点保护开发刘公岛及相关的甲午战争纪念地文物遗址,建设相应保护管理设施;建立威海之战、黄海之战纪念馆;

完善威海“中华民族故土园”;

保护开发昆嵛山、双岛等森林公园和槎山、圣经山、圣水岩、圣水观等道教遗迹;

保护开发蓬莱阁名胜区,整治景区文化环境,开发田横岛,建设盛唐海市,提高管理档次,建成娱乐度假、观光旅游胜地;

保护徐福故里及活动地遗迹,开辟徐福东渡旅游线;

保护开发秦始皇东巡遗址,整修复建“天尽头”始皇庙,文登召文台以及烟台北岛阳玄祠等秦始皇东巡遗址;

保护开发长岛自然保护区,建设黑山岛北庄原始村落遗址博物馆;

修整烟台山外国领事馆,建设烟台开埠博物馆、张裕葡萄酒陈列馆、钟表博物馆;

修整福山县衙,建设县衙博物馆;

整修牟氏庄园,开设庄园文化及胶东民俗风情博物馆;

修复天福山、雷神庙等抗日纪念地;

保护开发银沙滩、乳山口、成山头、养马岛、屺姆岛等风景名胜区。

(十三)运河文化区

该区以古京杭大运河为主线,包括德州、聊城、菏泽、泰安、济宁、枣庄等地,是我省早期南北交通的主要干线。明清时期,这里是重要的商业区和市民文学的传播地,其东西南北融合性的文化特征尤为突出,保护与开发要突出商业文化、市井文化和区域融合文化。

扩建德州苏禄王墓,完善王妃和王子墓前建筑,建设王墓陈列馆;

保护和开发陵县汊墓群;

建设东方朔文学艺术陈列馆,复建董子读书台、董公祠、繁露书院;

在运河临清段逐步建设反映宋代民俗风情街巷;

保护开发聊城城区、“山陕会馆”,光岳楼及周围的明清建筑,搞好环城湖的规划建设,建立运河博物馆;

保护东阿鱼山,修建曹植墓公园,修复枣庄奚仲祠;

完善梁山景点,开辟水浒旅游线,整修迷魂阵;

部分恢复济宁竹杆巷明清建筑格局,疏浚城内运河并部分复建当年码头,展示当时京杭大运河的历史、风情;

保护台儿庄大战遗址,充实和完善台儿庄大战纪念馆。

(十四)黄河三角洲风景名胜区

该区包括东营、滨州两个市地,是黄河入海处,有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黄河口森林公园。保护与开发要突出黄河入海口自然风光特色。

开发黄河尾闾入海奇观景区,展示自然野趣、湿地生态景观、黄河入海奇观;

开发黄河故道风景区,利用丰富的自然资源与故道水域,开发具有民族特色的野营旅游区;

保护修葺无棣吴式芬故居、惠民魏氏庄园、博兴丈八佛等文物古迹,以点带面,反映黄河三角洲丰富多彩的历史文化。

(十五)东夷文化区

该区包括临沂、日照等市,是东夷文化区的中心地域,齐、鲁、楚文化的交汇地。保护开发要突出远古文化和山水港湾风光特色。

保护开发东夷文化遗址,在东海峪设立考古实验区;

扩建莒县博物馆,反映莒文化和鲁东南文化;

扩建银雀山竹简博物馆;

修建王羲之博物馆,刘洪纪念馆,颜真卿故居书苑,刘勰文化研究中心;

修建沂南北寨汉画像石墓博物馆,完善诸葛亮故里纪念馆;

保护郯国古城遗址,创建银杏城;

保护开发五莲山风景名胜区和滨海森林公园。

(十六)蒙山风景名胜区

该区位于临沂地区平邑、费县、蒙阴一带,延绵200余公里。蒙山山水林资源丰富,是一座历史文化名山,保护与开发要突出自然生态风貌和文化名山特色。

保护开发森林自然景观,建设蒙山森林公园,有计划地保护开发费县园林石,开发云蒙湖,建设水上游乐中心;

重点修复蒙山龟蒙顶玉皇殿、南天门等古建筑群;

修复古蒙山祠,保护并复修昊天祭坛,修复万寿宫、蒙山行宫、孔子登临处等遗迹。

(十七)山东抗日民主政权纪念地

该区以沂蒙山区为中心,是抗日战争时期山东最早建立的全省统一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是山东革命根据地的政治、军事中心。建设纪念地要突出沂蒙革命历史特色,突出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

保护修复中共山东分局、八路军山东纵队、抗大一分校旧址及《大众日报》创刊地;

扩建青驼镇山东省战工会纪念馆,建立莒南山东省人民政府成立纪念地;

建设沂蒙革命博物馆,完善孟良崮战役纪念馆;

保护完善华东烈士陵园、滨海烈士陵园;

在薛城建设铁道游击队雕塑群及纪念馆。

(十八)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地

该区位于冀鲁豫皖苏五省结合部,其中大部区域在山东,是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重要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建立纪念地要突出边区革命历史特色,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爱国主义精神。

在菏泽建立冀鲁豫边区革命纪念馆,全面介绍边区军民光辉的斗争历史和卓越贡献;

保护和整修鲁西南战役中的郓城、定陶、巨野独立集、六营集、金乡羊山集战斗遗址;

充实范筑先纪念馆。

(十九)齐鲁碑林

山东是我国最主要的石刻文物分布区,全省有三千多块很高历史艺术价值的碑刻,汉代画像石、汉代碑刻存量和质量均居全国之首。兴建齐鲁碑林,展示丰富的历史记载和书法艺术,使其成为研究、观赏、休憩的场所。

齐鲁碑林选取全省各地在国内外享有盛名的重要碑刻和摩崖石刻复制刊刻,立碑展出,同时配置与其时代特征相吻合的复原建筑,组成齐鲁碑林大观。逐步开辟现代碑林区,镌刻当代名人佳作。

三、实施措施

(二十)有效保护,合理开发

有效保护是指采取法律的强制手段、行政及科学的方法,抢救、维修和涵养人文自然遗产,保持其原有风貌;合理开发是指对人文自然遗产的修整、发掘、利用和展示,在科学继承的基础上,发展和创新。保护与开发工作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相互促进、彼此兼顾、协调发展。

(二十一)突出社会效益,注重经济效益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讲究长远的经济效益,防止短期行为。在突出社会效益的基础上,对经济效益好的项目率先开发。通过创造经济效益,促进保护和利用,扩大社会效益,形成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互促、互长的良性循环。

(二十二)广辟资金渠道,实行科学管理

本规划纲要的实施实行分级负责和属地负责,在加强宏观指导和管理的同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坚持多形式、多渠道引资。要把人文自然遗产的保护与开发作为一项重要产业进行管理和经营,使保护与开发工作逐步走上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路子。

(二十三)局部服从整体

各市地要组织力量制定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规划,并列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资金和政策上予以扶持。各部门和各市地的规划要与全省总体规划协调一致,局部服从全局。各地在保护与开发工作中涉及到跨区域项目时,必须尊重人文自然遗产历史形成的既定布局,保证其文化内涵的一致性。

(二十四)整体开发,综合配套

全省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社会工程,为此在开发工作中,要加强对人文自然遗产周边环境的保护,提高生态环境质量。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加强交通建设,提高服务业的规模和质量,努力开发具有地方特色、质量优良的旅游项目,建设一批具有国际水准的大型经营设施,充分发挥保护开发效益。

(二十五)做好宣传舆论工作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向国内外宣传我省的人文自然遗产优势,系统介绍山东风情,努力提高山东知名度,强化人文自然遗产的整体形象。

(二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协调工作

人文自然遗产保护与开发工作涉及计划、财政、城乡建设、文化、林业、旅游、环保等诸多方面,为了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专人负责,做好指导和协调工作,审查保护与开发规划,解决实施中的问题,推动本规划纲要的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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