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教育学院学员结来后待遇部题的复函
山西省教育局:
你局(79)教字第19号《关于教育学院学员待遇的请示报告》收悉。
你省教育学院为了提高在职教师、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从有关单位在职教师、干部中,抽掉部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属于在职培训性质。因此,学员结业不能重新评定他们的工资待遇。
发布部门: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公布日期:1979-05-15
施行日期:1979-05-15
时效性:已失效
教育部关于教育学院学员结来后待遇部题的复函
山西省教育局:
你局(79)教字第19号《关于教育学院学员待遇的请示报告》收悉。
你省教育学院为了提高在职教师、干部政治理论水平,从有关单位在职教师、干部中,抽掉部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属于在职培训性质。因此,学员结业不能重新评定他们的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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