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向社会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芜政办秘(2004)123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09-09

施行日期:2004-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安徽省行政机关文件公开发布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50号),加快推进政务公开,经市政府同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公文查阅处”,集中向社会公开市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各单位的规范性文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公开范围。行使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向社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涉及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文件。

二、文件起始时间

2003年以来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制发的上述文件。

三、几点要求

(一)请各部门、各单位于9月20日前将上述文件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今后印发的同类文件,应同时抄送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对市政府及其各部门、单位的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在“公文查阅处”公开摆放,向公众免费提供查阅服务。要本着“便民、简洁”的原则,认真办好“公文查阅处”,并做好文件查阅信息反馈统计工作。

(三)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重视这项工作,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督促具体工作人员及时落实文件抄送工作。

特此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00四年九月九日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