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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马政[2000]32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0-12-25

施行日期:2000-12-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近些年来,我市各级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对办理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市政协提案工作十分重视,办理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但也存在少数部门和单位答复不及时、办理不认真甚至敷衍应付的现象。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办理工作的责任感。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权力,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国家事务的重要形式。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的一个重要方面。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是加强我市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对于推动和改进政府工作,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和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积极认真地做好市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二、切实加强领导,努力实现办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将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逐步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办理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注重在落实上下功夫。要坚持和完善办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办理部门和办理人员的责任,做到有布置、有检查,并为他们做好工作提供相应的条件。要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坚持登记、承办、答复、检查和总结归档等工作程序,以制度化和规范化推动办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三、注重办理实效,努力提高办结率和满意率。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在办结率、满意率上下功夫。凡应该解决且条件允许的,要尽快解决;因条件所限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克服困难,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因客观条件或政策限制确实不能解决的,也要主动诚恳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解释清楚,求得理解。要突出抓好人大代表议案、重点建议和重要的政协提案的办理,整体推动办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成绩。尤其是一些承办大户要紧紧抓住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要问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周密布置,精心办理,提高整个办理工作实效,促进各项事业发展。对涉及到一家主办、多家协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相互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办实办好。

四、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联系。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建立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制度的通知》(马政[2000]15号)的精神,虚心注意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积极改进政府工作。各级政府、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拓宽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系和沟通。尤其要积极采取“开门办案”或“上门办案”的方式,实行公开办理,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与代表、委员直接面商,征询和听取意见,及时改进办理工作,不断提高办理工作水平。

2000年12月25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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