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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规范交纳农药登记费用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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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规范交纳农药登记费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自开办农药登记资料邮寄受理业务以来,我所收到许多单位从银行或邮局汇来的登记费用,但其中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登记交费工作,特此如下说明:  1、农药登记收费标准为临时登记每个产品为500元,正式登记每个产品为2500元,分装登记每个产品为500元。请不要附加任何其它费用。

2、邮寄资料的,应将农药登记费从银行汇款,请不要从邮局汇款。

收款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药检所开户银行及帐号:北京农业银行朝阳支行040101040003558。

农业部农药检定所

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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