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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修改和停止执行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牡政发[2002]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3-12

施行日期:2002-03-1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需要,保证我市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与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和我国所作承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相一致,维护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建国以来主要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制定的现行有效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应予保留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92件,应予修改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121件,应予停止执行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228件,应予停止执行的会议纪要18件。经2002年3月11日第12届5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将保留、修改和停止执行的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

1、保留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92件)

2、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121件)

3、停止执行的市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228件)

4、停止执行的市政府会议纪要目录(18件)

二00二年三月十二日

保留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92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日期

文号

说明

1

牡丹江市城市危险房屋管理实施办法

1990年12月10日

牡政办发[1990]109号

与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相一致

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三批烟尘控制区的通告

1993年5月3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四批烟尘控制区的通告

1994年5月1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4

牡丹江市关于加强统计管理工作的几项规定

1994年11月21日

牡政办发[1994]109号

与《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相一致

5

牡丹江市关于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管理的暂行规定

1994年12月20日

牡政发[1994]76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特别管理条例》相一致。

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工作几项规定的补充通知

1995年3月13日

牡政办发[1995]15号

与《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相一致

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第五批烟尘控制区的通告

1995年5月10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职职工缴纳残疾人福利基金的决定

1995年10月5日

牡政发[1995]60号

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相一致

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加强盐业市场管理的通告

1995年10月15日

与国务院《食盐专营办法》相一致

1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林业体制改革后加强林业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

1997年3月20日

牡政发[1997]48号

与《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相一致

1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无黑烟控制区的通告

1997年3月20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1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世界银行贷款结核病控制项目的通告

1997年3月21日

与《黑龙江省结核病防治条例》相一致

13

牡丹江市学科、专业带头人和后备带头人管理办法

1997年4月25日

牡政办发[1997]48号

与《黑龙江省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建设工作的意见》(黑人字[1994]12号)相一致

1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改制企业安置分流职工的试行意见

1997年12月31日

牡政发[1997]91号

与《黑龙江省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相一致

1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建无黑烟控制区的通告

1998年3月28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16

牡丹江市商品混凝土管理办法

1998年3月30日

牡政发[1998]29号

与《国务院对进一步加快发展散装水泥意见的批复》(国函[1997]8号)相一致

17

牡丹江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集中供热费补贴暂行办法

1998年5月5日

牡政发[1998]37号

与《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一致

1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市区鸣放礼炮的通告

1998年5月8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相一致

1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换发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公告

1998年5月26日

与《建设部关于颁发和制作全国统一房屋权属证书的通知》(建房[1997]178号)相一致

20

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办法

1998年6月20日

牡政发[1998]47号

与《黑龙江省爱国卫生条例》相一致

21

牡丹江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规定

1998年7月9日

牡政发[1998]56号

与建设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一致

22

牡丹江市建设工程实行按质论价规定

1998年7月15日

牡政办发[1998]58

与《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一致

23

牡丹江市城市渣土排放管理办法

1998年7月15日

牡政办发[1998]59号

与《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相一致

24

牡丹江市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制度实施办法

1998年8月3日

牡政办发[1998]71号

与国务院《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相一致

2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日照市场和照庆市场调整搬迁的通告

1998年9月10日

与《黑龙江省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相一致

26

牡丹江市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实施管理办法

1998年9月21日

牡政发[1998]64号

与科技部《技术创新工程区域试点管理办法》相一致

27

牡丹江市经纪人管理办法

1998年10月29日

牡政办发[1998]89号

与国家工商局《经纪人管理办法》相一致

2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8年10月30日

牡政办发[1998]91号

与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知》(公通字[1999]102号)相一致

29

牡丹江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

1998年11月9日

牡政发[1998]70号

与《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相一致

30

牡丹江市街头食品卫生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11月13日

牡政办发[1998]94号

与《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相一致

31

牡丹江市竞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管理办法

1999年1月18日

牡政发[1999]3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相一致

3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意见的通知

1999年1月19日

牡政办发[1999]4号

与牡丹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2010年远景规划相一致

33

牡丹江市预算外资金直缴财政专户管理办法

1999年2月9日

牡政发[1999]9号

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黑政发[1997]29号)相一致

3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出售公有住房政策的通知

1999年2月13日

牡政办发[1999]14号

与《黑龙江省关于调整城镇出售公有住房政策的意见》(黑房改字[1998]6号)相一致

35

牡丹江市市区住房售后管理办法

1999年3月1日

牡政发[1999]11号

与建设部《关于加强公有住房售后维修养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1997]65号)相一致

3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铁北无黑烟控制区的通告

1999年4月7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37

牡丹江市实行园林绿化门前三包责任制暂行规定

1999年5月27日

牡政发[1999]31号

与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相一致

38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6月24日

牡政发[1999]34号

与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一致

3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受山洪、泥石流、洪泛威胁群众应急脱险转移工作的公告

1999年7月2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一致

4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社会力量办学事业的决定

1999年7月15日

牡政发[1999]35号

与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相一致

4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畜牧局关于在我市实施动物免疫登记卡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1999年8月9日

牡政办发[1999]56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相一致

42

牡丹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1999年12月22日

牡政办发[1999]87号

与《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相一致

43

牡丹江市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1999年12月22日

牡政办发[1999]86号

与《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相一致

44

牡丹江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

2000年1月20日

牡政发[2000]7号

与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相一致

4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

2000年2月12日

牡政办发[2000]13号

与教育部《关于在小学减轻学生过重负担的紧急通知》(2000年1月3日发布)相一致

4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四批无黑烟控制区的通告

2000年3月6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47

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办法

2000年5月18日

牡政发[2000]25号

与《黑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相一致

4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政府紧急重大情况报告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0年6月16日

牡政办发[2000]53号

与《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紧急重大情况报告工作通知的通知》(黑政办发[2000]22号)相一致

4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取缔市区露天烧烤食品的通告

2000年6月20日

与《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相一致

5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高架污染点源拆除大烟囱的通告

2000年6月20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5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我市市区治理高架污染点源拆除大烟囱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0年6月21日

牡政办发[2000]55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5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生猪等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通告

2000年7月6日

与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相一致

53

牡丹江市城镇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2000年8月8日

牡政发[2000]40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黑龙江省城镇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相一致

54

牡丹江市特殊教育管理暂行办法

2000年8月15日

牡政发[2000]42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相一致

5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外来投资项目审批实行领办服务制度的通知

2000年8月16日

牡政办发[2000]71号

与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政策相一致

56

牡丹江市优待老年人若干规定

2000年8月25日

牡政发[2000]48号

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条例》相一致

5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

2000年9月6日

牡政发[2000]49号

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旅游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假日旅游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46号)相一致

5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区正三轮摩托车农用三轮车和载客人力车专项整治的通告

2000年9月11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一致

5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加油站安装税控装置的通告

2000年9月20日

与《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10号)相一致

6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土地储备制度的通知

2000年10月8日

牡政办发[2000]84号

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相一致

6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东一步行街管理的通告

2000年10月19日

与《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和《黑龙江省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相一致

6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退市区占道电话亭的通告

2000年10月27日

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和《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相一致

63

牡丹江市企业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

2000年10月31日

牡政办发[2000]92号

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相一致

6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出售公有住房政策的通知

2000年10月31日

牡政办发[2000]93号

与建设部《关于一步搞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改[1999]43号)相一致

65

牡丹江市小型水库、塘坝管理办法

2000年11月14日

牡政办发[2000]95号

与《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相一致

66

牡丹江市区非农业建设征用土地年产值标准及有关规定

2000年12月12日

牡政办发[2000]65号

与《关于下发各市(县)土地平均年产值标准的通知》(黑土资发[2000]第36号)相一致

67

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2001年1月2日

牡政发[2001]2号

与国家计委、经贸委《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相一致

6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市内外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受理的通知

2001年1月12日

牡政办发[2001]2号

与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政策相一致

69

牡丹江市公共建筑停车场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2001年2月1日

牡政办发[2001]15号

与公安部、建设部《停车场建设和管理规定》相一致

7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市区汽车维修市场秩序的通告

2001年3月22日

与《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相一致

7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

2001年4月9日

牡政发[2001]12号

与《国务院批转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1999]4号)相一致

7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牡丹江大桥至橡胶坝坝址处河道实施全面整治的通告

2001年4月12日

与《黑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相一致

73

工程项目前期准备费管理办法

2001年4月30日

牡政发[2001]15号

与省招商引资和争取项目资金有关政策相一致

74

牡丹江市效能监察办法(试行)

2001年6月4日

牡政办发[2001]23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相一致

75

牡丹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2001年6月12日

牡政发[2001]20号

与《黑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相一致

76

牡丹江市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1年6月13日

牡政发[2001]21号

与陌生部《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相一致

77

牡丹江市私有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

2001年6月27日

牡政发[2001]22号

与《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相一致

7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机动车辆禁鸣喇叭的通告

2001年7月12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相一致

79

牡丹江市实行消费者协会会员工程暂行办法

2001年8月1日

牡政办发[2001]27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一致

80

牡丹江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

2001年8月29日

牡政发[2001]26号

与《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和《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相一致

81

牡丹江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2001年8月30日

牡政发[2001]25号

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有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相一致

8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

2001年9月25日

牡政发[2001]27号

与《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相一致

83

牡丹江市型煤生产经营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10月19日

牡政发[2001]30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一致

8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燃煤污染的通告

2001年11月4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相一致

8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分牡丹江市城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的通知

2001年11月7日

牡政发[2001]31号

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P15190-94)》相一致

8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市区放牛河环境的通告

2001年11月16日

与《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陌生管理条例办法》相一致

87

牡丹江市市区清运冰雪暂行办法

2001年11月27日

牡政发[2001]35号

与《黑龙江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陌生管理条例办法》相一致

88

牡丹江市区采暖供热价格定价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11月30日

牡政发[2001]36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相一致

89

牡丹江市离休人员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12月10日

牡政发[2001]38号

与《黑龙江省离休人员、老红军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相一致

90

牡丹江市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

2001年12月28日

牡政发[2001]41号

与《黑龙江省粮食风险基金包干办法》相一致

91

牡丹江市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12月28日

牡政发[2001]41号

与《黑龙江省粮食风险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一致

92

牡丹江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管理暂行办法

2001年12月28日

牡政发[2001]44号

与《黑龙江省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总体规划》(黑政发[1999]57号)相一致

修改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121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日期

文号

说明

1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增加农业税附加的通知

1964年9月15日

牡财字128号

根据现行农业税税收政策修改

2

牡丹江市区公有房产统一管理暂行办法

1987年4月9日

牡政发[1987]25号

根据《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修改

3

牡丹江市城镇单位自管房产管理暂行规定

1987年12月15日

牡政发[1987]86号

根据《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修改

4

牡丹江市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试行方案

1989年4月22日

牡政发[1989]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5

牡丹江市幼儿园(班)管理暂行规定

1989年6月1日

牡政办发[1989]53号

根据国务院批准、国家教委发布的《幼儿园管理条例》修改

6

牡丹江市关于集会游行示威的若干规定

1990年4月24日

政府令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改

7

牡丹江市科学技术基金管理办法

1990年5月11日

牡政办发[1990]54号

根据《黑龙江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改

8

牡丹江市犬只管理暂行办法

1990年9月24日

牡政办发[1990]92号

根据《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修改

9

牡丹江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1991年1月4日

牡政发[199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1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首批烟尘控制区的通告

1991年8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

1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首批噪声控制区的通告

1991年8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

12

牡丹江市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基金管理办法

1991年9月10日

牡政发[1991]39号

根据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修改

13

牡丹江市档案馆开放档案实施细则

1991年9月16日

牡政发[1991]51号

外国人利用档案收费标准高于国内的规定,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应予修改

1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扩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范围的通知

1992年2月26日

牡政办发[199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15

牡丹江市发展高新技术及其产业的暂行规定

1992年5月4日

牡政发[1992]12号

根据《黑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办法》(黑科发[2001]17号)修改

1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二批噪声控制区的通告

1992年8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

1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三烟尘控制区的通告

1992年8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

18

牡丹江市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管理办法

1992年9月24日

牡政发[1992]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

19

牡丹江市地表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管理办法

1992年12月12日

牡政发[1992]4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修改

20

牡丹江市企业补充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1993年3月18日

牡政发[1993]8号

根据劳动部[1995]464号文件修改

2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封山育林的通告

1993年4月1日

郁闭标准已调整

22

牡丹江市区城市建筑物通信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1993年4月15日

牡政办发[1993]28号

根据《黑龙江省发展和保护邮电通信条例》修改

23

牡丹江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办法

1993年10月5日

牡政办发[1993]76号

根据《黑龙江城市供热条例》修改

24

鼓励治理开发小流域若干政策的规定

1994年1月10日

牡政发[199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修改

2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道路拓宽改造工程动迁安置的有关规定

1994年4月9日

牡政发[1994]20号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

2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第三批噪声控制区的通告

1994年5月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修改

27

牡丹江市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有关劳动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

1994年5月12日

牡政办发[1994]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28

牡丹江市地名管理办法

1994年7月1日

牡政发[1994]45号

根据《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修改

2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计算机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1994年8月22日

牡政办发[1994]74号

根据《黑龙江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规定》修改

30

牡丹江市企业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暂行办法

1994年12月1日

牡政发[1994]71号

根据《黑龙江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改

31

牡丹江市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1994年12月14日

牡政办发[1994]11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修改

32

牡丹江市国有(集体)中小型企业民营化规范办法

1995年1月3日

牡政发[1995]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33

牡丹江市出售公有住管办法

1995年1月13日

牡政发[1995]6号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修改

34

牡丹江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1995年3月6日

牡政发[1995]19号

根据《黑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修改

3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1995年3月31日

牡政发[1995]25号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

36

牡丹江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

1995年5月10日

政府令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修改

37

牡丹江市自收自支和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1995年5月10日

牡政发[1995]30号

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修改

38

牡丹江市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

1995年5月12日

牡政发[1995]31号

根据国家和省现行残疾人优惠政策修改

39

牡丹江市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1995年6月5日

牡政发[1995]43号

收费主体转移,需要修改

40

牡丹江市改革收费管理体制实施方案

1995年6月5日

牡政发[1995]43号

收费主体转移,需要修改

4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申报登记、发证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5年6月19日

牡政办发[1995]43号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

42

牡丹江市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1995年6月24日

牡政发[1995]46号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修改

43

牡丹江市公有住房提租补贴办法

1995年8月1日

牡政发[1995]50号

三资企业的外方职工不发给住房补贴的规定,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应予修改

44

牡丹江市生活居住建筑间距暂行规定

1995年8月1日

牡政发[1995]6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修改

45

牡丹江市个体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1996年3月10日

牡政发[1996]16号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改

46

牡丹江市对外商投资及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的若干规定

1996年3月23日

牡政发[1996]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修改

47

牡丹江市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1996年3月25日

牡政发[1996]22号

根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动部发[1994]504号)修改

4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主要街路灯饰建设管理的通告

1996年5月6日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4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烟草专卖管理的通告

1996年6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和国家烟草专卖局《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修改

50

牡丹江市城市道路管线工程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1996年6月25日

牡政发[1996]4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修改

51

牡丹江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试行办法

1996年7月21日

牡政办发[1996]76号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物业管理暂行办法》(黑建房字[1997]第40号)修改

52

牡丹江市城镇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法

1996年8月5日

牡政发[1996]49号

根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房地产价格调控加快住安房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发[1998]34号)修改

53

牡丹江市关于城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验收的几项规定

1996年9月1日

牡政办发[1996]7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修改

5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农业六大主导产业产业化的优惠政策的通知

1996年11月19日

牡政发[1996]6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22号])修改

55

牡丹江市财政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决算审查管理办法

1996年12月20日

牡政办发[1996]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修改

56

牡丹江市城市煤气安全管理规定

1996年12月28日

牡政发[1997]6号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57

牡丹江市建筑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1997年1月1日

牡政办发[1997]9号

根据《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改

58

牡丹江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1997年1月21日

牡政发[1997]7号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5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文化经济政策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若干规定

1997年3月10日

牡政发[1997]16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国发[1996]37号)修改

6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的通告

1997年3月10日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61

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意见

1997年4月17日

牡政办发[1997]45号

行政审批项目已取消,需要修改

62

牡丹江市测绘管理办法

1997年4月30日

牡政发[1997]39号

根据《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办法》修改

6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市区煤气进户工程建设的通告

1997年7月8日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64

牡丹江市技术市场管理办法

1997年7月23日

牡政发[1997]50号

根据《黑龙江省技术市场管理条例》修改

6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暂行规定

1997年7月27日

牡政发[1997]51号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

66

牡丹江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

1997年11月18日

牡政发[1997]75号

根据国办发[1999]60号文件修改

67

牡丹江市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1997年11月20日

牡政发[1997]7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修改

68

牡丹江市职工教育暂行规定

1997年12月5日

牡政发[1997]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6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动迁房屋拆除管理的通告

1998年3月17日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改

7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1998年4月20日

牡政办发[1998]35号

根据《黑龙江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使用规定》(黑水政字[1995]90号)修改

71

牡丹江市殡葬管理规定

1998年5月18日

牡政办发[1998]45号

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殡葬管理规定》修改

7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意见的通知

1998年8月19日

牡政办发[1998]7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修改

73

牡丹江市酒类市场管理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酒类市场的通告

1998年9月7日

根据《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国经贸市[1998]82号)修改

7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契税征收和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1998年9月11日

牡政办发[1998]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便细则》修改

7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月足额发放的通知

1998年9月14日

牡政发[1998]62号

根据《黑龙江省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和《黑龙江省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修改

7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集中供热事业治理整顿小锅炉的通告

1998年9月22日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7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地矿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整顿净化我市矿泉水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1998年9月25日

牡政办发[1998]82号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78

牡丹江市招用工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10月19日

牡政办发[1998]87号

根据《黑龙江省企业招(聘)用职工管理办法》修改

79

牡丹江市统计调查管理暂行规定

1998年10月28日

牡政办发[1998]88号

有关涉外项目(社会调查项目)审批权由省局管理

80

牡丹江市关于公物处理必须实行公开拍卖的规定

1998年11月28日

牡政发[1998]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修改

8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国发[1998]39号文件的实施意见

1999年3月9日

牡政发[1999]1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39号)修改

82

牡丹江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1999年3月30日

牡政发[1999]17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修改

8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厕和垃圾中转站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1999年4月15日

牡政办发[1999]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陌生管理条例》修改

84

牡丹江市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方案

1999年4月16日

牡政发[1999]22号

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建房改[1999]第227号)修改

85

牡丹江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

1999年4月16日

牡政发[1999]23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修改

86

牡丹江市航空口岸管理暂行办法

1999年4月30日

牡政办发[1999]32号

行政审批项目已取消,需要修改

8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告

1999年5月13日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

8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1999年12月17日

牡政办发[1999]92号

根据《黑龙江省交通厅关于暂停道路运输营运招标的通知》(黑交发[2001]121号)修改

89

牡丹江市区中环路路桥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办法

1999年12月24日

牡政办发[1999]93号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9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开放住房市场扩大住房消费的若干意见

2000年1月20日

牡政发[2000]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修改

91

牡丹江市城市户外广告标志和牌匾设置管理办法

2000年1月21日

牡政发[2000]9号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9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室内装饰装修市场监督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2000年1月31日

牡政办发[2000]7号

外埠经营者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经营活动应当登记备案的规定,违反非歧视原则,应予修改

9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牡丹江市中小企业经济担保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

2000年2月1日

牡政办发[2000]10号

出口创汇、替代进口的项目优先予以担保,担保费率取低限的规定,违反非歧视原则,应予修改

94

市区剥离企业生活用水实行区域性二次供水实施方案

2000年2月29日

牡政办发[2000]18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修改

95

牡丹江市加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暂行规定

2000年3月29日

牡政发[2000]16号

根据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修改

96

牡丹江市旅游业管理规定

2000年4月12日

牡政发[2000]37号

根据《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修改

97

牡丹江市导游人员管理规定

2000年4月20日

牡政发[2000]38号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修改

9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牡丹江市贯彻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0年4月24日

牡政办发[2000]41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改

9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房产局关于加大我市住宅小区治理改造工程力度意见的通知

2000年4月24日

牡政办发[2000]42号

根据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修改

100

关于加快实施市区旧城改造暂行办法

2000年4月25日

牡政发[2000]23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修改

101

牡丹江市推进企业改革盘活土地资产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0年4月26日

牡政发[2000]22号

根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修改

10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2000年5月10日

牡政发[2000]39号

根据《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修改

10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公厕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0年5月20日

牡政发[2000]26号

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改

10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我市机动车尾气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00年6月22日

牡政办发[2000]5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

10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煤炭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执行煤炭经营管理办法依法整顿煤炭经营秩序实施意见

2000年6月28日

牡政办发[2000]58号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10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通告

2000年7月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

107

牡丹江市区临街旧楼房实施戴帽穿衣改造工程暂行办法

2000年7月11日

牡政发[2000]33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修改

10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向外来投资者颁发贵宾卡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2000年8月16日

牡政发[2000]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

109

牡丹江市招商引资奖励规定

2000年8月16日

牡政发[2000]44号

根据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有关政策修改

110

牡丹江市控制城区中小学生辍学的若干规定

2000年8月28日

牡政发[2000]4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11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环保局关于控制原煤散烧推广型煤或其它清洁燃料工作方案的通知

2000年10月8日

牡政办发[2000]8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

11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控制原煤散烧推广型煤或其它清洁燃料的通告

2000年10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改

113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与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0年10月16日

牡政办发[2000]85号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若干实施意见》(黑劳社发[2000]11号)修改

114

牡丹江市区购房落户实施办法

2000年11月3日

牡政发[2000]51号

根据《民法通则》修改

115

牡丹江市市区道路和交通管理规定(试行)

2000年11月29日

牡政发[2000]64号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11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农资经营市场管理的通告

2000年12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修改

11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市区旅店业价格调节基金征收标准的通知

2000年12月29日

牡政办发[2000]1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修改

11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委关于支持鼓励非国有经济上项目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2001年1月2日

牡政发[2001]1号

行政审批项目已取消,需要修改

11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意见的通知

2001年3月26日

牡政办发[2001]13号

根据《黑龙江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条例》修改

120

牡丹江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2001年4月30日

牡政发[2001]16号

行政执法主体变更,需要修改

121

牡丹江市区帮扶救助困难企业和特困职工暂行办法

2001年5月23日

牡政发[2001]18号

兴办产品出口型中外合资企业免收土地使用费5年的规定,违反我国入世承诺中关于取消所有不符合SCM协议的出口补贴的规定,需要修改

停止执行的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目录(228件)

序号

文件名称

发布日期

文号

说明

1

公粮征收接受保管办法

1949年11月23日

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不相适应

2

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机密的几项规定

1956年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不相适应

3

牡丹江市住宅房屋收租暂行办法

1956年11月16日

牡办(秘)字第102号

被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代替

4

牡丹江市护房组暂行组织规则

1956年11月16日

牡办(秘)字第102号

被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代替

5

牡丹江市职工住宅互换暂行办法

1956年11月16日

牡办(秘)字第102号

被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代替

6

牡丹江市房产保护暂行办法

1956年11月16日

牡办(秘)字第102号

被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代替

7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取缔街头游散药贩的通告

1957年1月22日

牡卫字第4号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代替

8

牡丹江市公房修缮范围及办法

1957年4月

与建设部《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不相适应

9

牡丹江市城市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1957年9月15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不相适应

10

关于行车、载重量、路线规定的通告

1959年1月8日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代替

11

企业库存多余物资进行调剂暂行细则

1959年6月30日

牡专物字第229号

与现行物资购销体制不相适应

12

牡丹江市精神疗养院收容、治疗、管理工作暂行规定

1959年7月13日

被《黑龙江省监护治疗管理危害社会治安精神病人条例》代替

13

农村人民公社工商各税征税办法

1959年8月1日

牡专财字第261号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代替

14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关于水利费征收问题的补充通知

1959年11月25日

牡林字第387号

被《关于调整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向农业等供水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1997]8号)代替

15

牡丹江地区渡口管理暂行办法

1960年6月28日

牡专交字第8号

与国务院《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管理办法》不相适应

16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酒厂生产统一管理的规定

1960年8月15日

牡商字第190号

存在地方封锁,与非歧视原则不相适应

17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关于食盐实行赁证限量供应办法的通知

1960年11月23日

牡粮字第234号

与《盐业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8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征收各机关、企业、部队学校和国营农牧场等耕种土地农业税问题的通知、

1960年12月24日

牡财字第261号

与现行农业税税收政策不相适应

19

关于发布加强耕畜管理的几项规定的布告

1961年4月24日

牡畜字第19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不相适应

20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关于清凉饮料生产供应办法的批复

1961年7月21日

牡(财)办字第108号

被《黑龙江省食品卫生管理条例》代替

21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各种酒类生产、销售规定的通知

1962年11月28日

牡办罗字189号

存在地方封锁,与非歧视原则不相适应

22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在江河采挖砂石的规定的通知

1962年12月7日

牡建刘字190号

与《关于调整河道采砂管理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价联字[1999]74号)不相适应

23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关于加强衡器管理的通告

1963年2月1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不相适应

24

牡丹江市统计数字管理暂行办法

1963年10月7日

牡统刘字183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不相适应

25

牡丹江市人民委员会转发省人委关于大牲畜屠宰标准的通知

1963年12月27日

牡农字240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不相适应

26

牡丹江市矿物原料生产管理的暂行规定

1964年12月20日

牡计字第(64)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不相适应

27

牡丹江市矿物原料生产管理的暂行规定

1965年1月3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不相适应

28

牡丹江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

1965年7月8日

牡房字68号

与《黑龙江省城镇公有房产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29

牡丹江市私有房产管理暂行办法

1965年7月8日

牡房字68号

与国务院《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30

关于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

1972年5月3日

牡地革发[1972]53号

被《黑龙江省城乡集市贸易条例》代替

31

牡丹江地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加强公路管理的通告

1973年6月26日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代替

32

关于进一步对开山采沙、石、取土管理的通知

1973年10月18日

牡地革发[1973]70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不相适应

33

关于征收公共卫生事业费的通知

1973年12月25日

牡革发[1973]75号

与《黑龙江省实施管理条例办法》不相适应

34

关于对旅店业治安管理暂行规定

1974年6月15日

牡革发[1974]43号

被公安部《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代替

35

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对印刷、铸造、刻字行业治安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74年6月15日

牡革发[1974]43号

被《黑龙江省印铸刻字业治安管理规定》代替

36

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对文化娱乐体育运动等公共场所治安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1974年6月15日

牡革发[1974]43号

被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代替

37

关于推行殡葬改革实行火葬的通知

1974年7月10日

牡革发[1974]49号

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38

牡丹江地区农村电工管理暂行办法

1974年8月24日

牡地革发[1974]95号

被《黑龙江省作业电业电工管理办法》(黑经贸电力发[2001]514号)代替

39

牡丹江市革命委员会关于加强渔政管理的布告

1975年7月10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不相适应

40

批转市邮电局《关于加强保护地下通信缆的报告》

1975年10月21日

牡革发[1975]43号

与《黑龙江省发展和保护邮电通信条例》不相适应

41

牡丹江市非金属矿山、砂、石、土自然资源和地方建筑材料管理的暂行规定

1976年9月4日

牡革发[1976]61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42

牡丹江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办法

1976年11月6日

牡革发[1977]80号

与《黑龙江省实施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43

牡丹江市基本建设管理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

1977年7月18日

牡革发[1977]53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不相适应

44

关于加强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与狩猎管理的布告

1977年9月1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不相适应

45

牡丹江地区革命委员会关于加强水库渔业生产管理的规定

1977年9月1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不相适应

46

关于加强城市家畜家禽管理和征收卫生费的通告

1978年7月28日

牡地革发[1977]64号

与《黑龙江省实施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不相适应

47

牡丹江地区石油产品统购、统配、定量供应实施细则

1978年8月8日

牡革发[1978]57号

与现行石油产品购销体制不相适应

48

关于加强河道和堤防管理的布告

1978年8月24日

牡地革发[1978]71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49

牡丹江市市、镇基本建设用地房屋动迁暂行规定

1978年9月2日

牡革发[1978]72号

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50

关于开放集市贸易市场的通知

1979年3月27日

牡革办发[1979]12号

被《黑龙江省城乡集市贸易条例》代替

51

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通知

1979年5月3日

牡行署发[1979]21号

被《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代替

52

关于印发市公安局、交通局、城建局加强交通管理的紧急通告

1979年6月10日

牡革办发[1979]21号

被《黑龙江省实施交通管理条例办法》代替

53

牡丹江地区林木种籽采集收购调运工作规定

1979年9月20日

牡行署发[1979]67号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代替

54

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的几项规定

1980年5月16日

牡革发[1980]40号

被《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代替

55

牡丹江市革命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牡丹江市人民武装部布告

1980年6月20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不相适应

56

牡丹江市革命委员会布告

1980年10月8日

被《黑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代替

57

牡丹江地区封(组)车节油管理办法

1980年12月11日

牡行署发[1980]96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相适应

58

关于严禁到农村购买兑换大米、豆油的通知

1981年1月26日

牡政办发[1981]4号

被《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代替

5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交通管理的通告

1981年4月24日

被《黑龙江省实施管理条例办法》代替

6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场蔬菜价格管理的通告

1981年6月2日

牡政发[1981]60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相适应

61

关于加强知青厂、店物价管理的通知

1981年10月13日

牡政发[1981]116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相适应

62

关于征用菜地交纳建设新菜田费用的通知

1981年11月21日

牡政发[1981]131号

与《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63

关于向有经济收入的每年收缴一元钱公共卫生事业年的通知

1982年5月11日

牡政发[1982]56号

与《黑龙江省实施管理条例办法》不相适应

6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捕杀野犬狂犬家犬的布告

1982年6月21日

被《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代替

65

批转市专卖局、工商局等部门《关于加强白酒产销售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1982年8月11日

牡政发[1982]126号

被国家经贸委《关于严厉打击制售冒伪劣酒类产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假(国经贸市[1998]82号)代替

66

关于从集体企业税后积累中提取百分之五做为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的通知

1982年9月24日

牡政发[1982]137号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代替

67

牡丹江市劳教人员所外执行试行办法

1982年10月1日

政府公报第4号

被黑龙江省公安厅《关于劳动教养所外执行暂行规定》代替

68

关于提高谷草销售价格和实行季节差价的批复

1982年11月24日

牡政发[1982]170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相适应

69

批转市捕犬办《关于搏杀野犬、狂犬和家犬工作情况及今后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1982年12月4日

牡政发[1982]173号

被《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代替

70

关于批转市交通局《关于加强运输市场管理,促进联合运输的报告》的通知

1982年12月13日

牡政发[1983]14号

与《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71

批转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摩托车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1983年3月21日

牡政发[1983]42号

被《黑龙江省实施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代替

72

批转市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流动资金管理试行流动资承包的报告》的通告,

1983年4月19日

牡政发[1983]55号

与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不相适应

73

关于拆除影响消防车辆通行的板障的通告

1983年5月3日

牡政发[1983]66号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代替

74

关于批转市建委《关于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1983年6月9日

牡政发[1983]88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不相适应

7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蔬菜价格管理的通告

1983年7月10日

牡政发[1983]95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相适应

76

关于严禁宰杀母畜、耕畜的通知

1983年11月22日

被《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代替

77

关于加强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的暂行规定

1984年1月20日

牡政发[1984]7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不相适应

78

牡丹江市关于搞活建筑业,加快城市建设,发展建材工业有关规定 1984年5月17日

牡政发[1984]128号

与国家和省建材行业现行政策不相适应

7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五不”规定和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

1985年3月5日

与《黑龙江省实施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不相适应

80

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实施农业科技进步的奖励细则(试行)

1985年4月10日

牡政发[1985]41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不相适应

81

关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通知

1985年5月3日

牡政发[1985]51号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代替

82

牡丹江市技术改造管理办法

1985年5月4日

牡政发[1985]48号

审批权限已变更

8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住宅建设投资中提取百分之二用于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的具体实施办法

1985年8月20日

牡政发[1985]81号

收费项目已取消

84

关于印发《加强市区摩托车管理的通告》的通知

1985年11月10日

牡政发[1985]116号

摩托车销售市场已放开

85

关于加强酒类专卖管理的通知

1985年12月2日

牡政发[1985]128号

被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酒类产销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市[1997]207号)代替

86

关于加强城乡市场物价管理的通告

1985年12月18日

牡政发[1985]132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相适应

87

关于《控制市区摩托车销售管理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1986年3月20日

牡政办发[1986]25号

摩托车销售市场已放开

88

关于加强渡口船舢舨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1986年3月20日

牡政发[1986]54号

被《黑龙江省乡镇船舶和渡口管理办法》代替

89

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市场管理的通知

1986年9月4日

牡政发[1986]76号

被《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15号)代替

90

关于对青年工人征集入伍后的待遇问题暂行规定

1986年10月17日

牡政发[1986]78号

被《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退役安置条例代替》

91

牡丹江市全民所有制企事业职工退休费社会统筹暂行办法

1986年11月20日

牡政发[1986]90号

被《牡丹江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牡政发[2001]26号)代替

92

关于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管理和控制摩托车销售的通知

年月日

牡政办发[1987]30号

摩托车销售市场已放开

93

牡丹江市环境保护补助资金使用管理规定

年月日

牡政发[1987]23号

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不相适应

94

关于认真做好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的

1987年4月1日

牡政发[1987]24号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代替

95

关于向镜泊湖区各单位提取建设资金和公用事业费的通知

1987年4月10日

牡政发[1987]26号

收费项目已取消

96

牡丹江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

1987年5月1日

牡政发[1987]31号

被《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代替

97

关于新建居民住宅提取商业服务网点费的通知

1987年5月28日

牡政发[1987]47号

收费项目已取消

98

建设东部微波工程集资办法

1987年5月29日

牡政发[1987]49号

集资项目已取消

99

牡丹江市清理托欠工程款有关规定

1987年7月14日

牡政发[1987]61号

与建设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建建[1993]78号)不相适应

100

牡丹江市区客货运输个体户、联运户预交安全担保金试行办法

1987年9月28日

牡政发[1987]75号

被《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代替

101

牡丹江市区房屋互换居住管理暂行办法

1987年9月29日

牡政发[1987]77号

被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代替

102

关于严禁非主渠道经营化肥、农药的紧急通知

1987年10月5日

牡政办发[1987]101号

与国务院《农药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03

关于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

1987年12月15日

牡政发[1987]85号

被《黑龙江省单位内部治安防范管理规定》代替

104

牡丹江市乡(镇)合作基金会暂行工作条例

1988年

与国务院《基本会管理办法》不相适应

105

转发市公安局关于对流动人口加强管理的报告的通知

1988年4月25日

牡政办发[1988]31号

被《黑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代替

10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居民住宅提取商业网点费的补充通知

1988年7月2日

牡政发[1988]42号

收费项目已取消

107

牡丹江市城乡治安联防暂行规定

1988年8月4日

牡政发[1988]56号

被《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代替

108

牡丹江市经济技术联合组织审批办法的暂行规定

1988年9月7日

牡政办发[1988]75号

审批项目已取消

10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物价和市场管理的通知

1988年9月24日

牡政发[1988]67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相适应

11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金融管理的通知

1988年10月27日

牡政发[1988]79号

与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4]198号文件不相适应

11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物价管理进一步搞活市场的通知

1988年10月28日

牡政发[1988]75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不相适应

11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粮食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的通告

1988年10月28日

被《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1998]代替15号)

113

牡丹江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1988年11月8日

牡政发[1988]92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家现行的税收政策不相适应

11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黑龙江省实施细则》实施办法的通知

1989年1月13日

牡政发[1989]7号

被《黑龙江省实施防空法条例》代替

11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区生产、经营企业实行《企业定价许可证》和《物价员证书》制度的通知

1989年5月24日

牡政办发[1989]46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黑龙江省省以上价格管理目录》不相适应

11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1989年6月29日

牡政发[1989]43号

被国务院《规章制定程序条例》代替

117

牡丹江市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1989年7月18日

牡政发[1989]46号

与国家和省现行固定资产投资政策不相适应

118

牡丹江市服务性营业网点消防管理暂行规定

1989年8月14日

牡政办发[1989]53号

被《黑龙江省商品经营场所消防管理暂行规定》(黑公通字[1999]137号)代替

11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收用电集资和城市建设配套费的通知

1989年8月15日

牡政发[1989]55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黑龙江省以上价格管理目录》不相适应

12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收缴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各项费用工作的通知

1989年10月10日

牡政发[1989]68号

与国家和省现行收费管理体制不相适应

12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盐经销管理的通知

1989年12月11日

牡政办发[1989]116号

被国务院《盐业管理条例》代替

12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宰杀奶牛的通知

1989年12月21日

牡政办发[1989]118号

被《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代替

12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0年2月24日

牡政发[1990]16号

被《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代替

124

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农民负担管理条例》具体办法

1990年4月24日

政府令第2号

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发[1996]13号)不相适应》

125

牡丹江市市政管理规定

1990年4月25日

政府令第3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相适应

12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犬只管理的通知

1991年3月2日

牡政办发[1991]11号

被《黑龙江省犬类管理规定》代替

12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牡丹江市关于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1991年3月15日

牡政办发[1991]24号

与现行耕地占用税税收政策不相适应

12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工程防震设防工作的通知

1991年3月23日

牡政办发[1991]31号

与《黑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不相适应

12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代征代缴市区个体车船使用税的通知

1991年4月15日

牡政办发[1991]38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使用税暂行条例》不相适应

13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商业局等八个部门《关于代省核发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证意见的报告》的通知

1991年4月27日

牡政办发[1991]45号

被《牡丹江市化学危险物品经营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牡政办发[1998]71号)代替

13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拓宽改造东四条路和北安街两侧房屋开发减免各项费用的通知

1991年8月8日

牡政办发[1991]77号

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32

牡丹江市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办法

1991年9月20日

牡政办发[1991]91号

被《牡丹江市市区住房售后管理办法》(牡政发[1999]11号)代替

13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1991年12月9日

牡政办发[1991]122号

与《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34

牡丹江市局部采暖设备防火安全管理规定

1991年12月10日

牡政办发[1991]127号

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代替

13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收市内电话改制费的通知

1991年12月30日

牡政办发[1991]134号

收费项目已取消

136

牡丹江市贯彻《黑龙江省机械工业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办法

1992年2月25日

牡政办发[1992]14号

《黑龙江省机械工业行业管理暂行办法》已废止

13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对外经贸工作应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1992年6月3日

牡政办发[1992]49号

被《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代替

13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对全市旅游涉外单位实行定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1992年6月24日

牡政办发[1992]53号

与《黑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39

牡丹江市鼓励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办内联企业的若干规定

1992年8月6日

牡政发[1992]29号

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行管理体制不相适应

140

牡丹江市鼓励外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的若干规定

1992年8月6日

牡政发[1992]29号

与经济技术开发区现行管理体制不相适应

141

牡丹江市实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方案

1992年8月21日

牡政办发[1992]73号

与《黑龙江省环境保护条例》不相适应

142

牡丹江市区控制城市人口机械增长收取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暂行办法

1992年9月20日

牡政发[1992]31号

收费项目已取消

143

牡丹江市人民防空建设平战结合实施办法

1992年9月20日

牡政发[1992]43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不相适应

144

牡丹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

1992年10月14日

牡政发[1992]39号

被《牡丹江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牡政发[2001]20号)代替

14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规划局、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城市建设档案馆有关收费标准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1992年10月22日

牡政办发[1992]86号

收费项目已取消

14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义务清运冰雪的规定

1992年10月26日

被《牡丹江市市区清运冰雪暂行办法》(牡政发[2001]35号)代替

14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当前边贸工作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的通知

1992年10月30日

牡政办发[1992]90号

被《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代替

148

关于外地来牡创办联营企业、设立办事机构审批管理的几项规定

1992年11月20日

牡政办发[1992]99号

审批项目已取消

14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作物种子管理工作的通知

1993年1月9日

牡政办发[1993]4号

与《中化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不相适应

15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禁擅自购置小汽车的通知

1993年1月9日

牡政办发[1993]5号

被《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牡政发[1999]34号)代替

151

牡丹江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和有偿使用收费标准暂行规定

1993年3月25日

牡政发[1993]24号

被《牡丹江市市区土地基准地价和年租金标准》(牡政发[1998]70号)代替

152

牡丹江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1993年5月21日

牡政办发[1993]35号

与《黑龙江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不相适应

15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气油机动车辆排气污染的通告

1993年5月25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不相适应

154

牡丹江市减轻农民负担若干规定

1993年8月26日

牡政发[1993]47号

被《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决定》(中发[1996]13号)代替

155

牡丹江市咖啡屋(厅)等行业管理暂行规定

1993年9月13日

牡政办发[1993]64号

被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代替

156

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城市建设动迁管理条例》办法

1993年9月29日

牡政发[1993]51号

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5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罚没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1993年10月16日

牡政办发[1993]77号

与国务院《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不相适应

158

牡丹江市法律服务机构管理试行办法

1993年12月28日

牡政办发[1993]102号

被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代替

159

牡丹江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1994年1月29日

牡政发[1994]8号

被《黑龙江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规定》代替

16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保护有线电视设施安全的通告

1994年3月28日

与国务院《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不相适应

16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的通告

1994年4月6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6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的通知

1994年6月10日

牡政办发[1994]57号

与建设部《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不相适应》

16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登记发证及变更土地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1994年6月18日

牡政办发[1994]58号

被《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代替

164

牡丹江市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价格监审办法

1994年6月20日

牡政发[1994]46号

被《关于价格监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价宏字[1998]134号)代替

16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机动车辆进入市区清洗的通告

1994年7月5日

与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66

牡丹江市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规定

1994年7月22日

牡政发[1994]47号

被《黑龙江省实施路交通管理条例办法》代替

167

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办法

1994年7月27日

牡政发[1994]52号

被《黑龙江省边境管理条例》代替

168

牡丹江市城市居民居住环境管理办法

1994年7月29日

牡政发[1994]50号

被《黑龙江省居民居住环境保护办法代替》

169

牡丹江市流动人口管理办法

1994年8月10日

牡政发[1994]53号

被《黑龙江省流动人口管理规定》代替

17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打破酒类产品地方封锁加强市场管理的通知

1994年9月10日

牡政办发[1994]84号

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地区封锁加强酒类产销管理的紧急通知》(黑政明传[1998]4号)代替

17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整顿市区交通秩序的通告

1994年9月21日

与《黑龙江省实施交通管理条例办法》不相适应

172

牡丹江市实施《黑龙江省义务兵征集、优待、安置规定》办法

1994年11月1日

牡政发[1994]62号

被《黑龙江省企业招(聘)用职工管理办法》代替

173

牡丹江市企业招用工人暂行办法

1995年2月16日

牡政办发[1995]16号

被《黑龙江省企业招(聘)用职工管理办法》代替

174

牡丹江市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管理办法

1995年2月23日

牡政发[1995]16号

与国家计委计贸[1987]808号文件不相适应

175

牡丹江市药品生产经营管理暂行办法

1995年3月9日

牡政发[1995]21号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不相适应

17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加强房改资金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1995年3月21日

牡政办发[1995]18号

与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7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两侧裸露地面及破损人行道铺装建设的通告

1995年4月25日

与《黑龙江省实施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不相适应

178

牡丹江市流动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

1995年5月10日

牡政发[1995]30号

被《牡丹江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牡政发[2001]26号)代替

17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计登记管理的通告

1995年6月16日

被《黑龙江省统计监督处罚条例》代替

180

牡丹江市住宅建设债券发行和认购办法

1995年8月1日

牡政发[1995]51号

被《牡丹江市企业住房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牡政办发[2000]92号)代替

181

牡丹江市住宅建设规划审批管理暂行规定

1995年8月10日

牡政发[1995]49号

被《牡丹江市私有住宅建设规划管理规定》(牡政发[2001]22号)代替

18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1995年10月15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不相适应

18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区河道管理的通告

1995年12月10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84

牡丹江市鼓励外商投资的若干规定

1996年3月23日

牡政发[1996]25号

与《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2]2号)不相适应》

185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牡丹江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修改补充的通知

1996年4月1日

牡政办发[1996]57号

与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不相适应

18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车辆清洗管理的通告

1996年5月20日

与《黑龙江省实施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不相适应

18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市区违章占道的通告

1996年5月20日

与《黑龙江省实施生管理条例办法》不相适应

18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畜禽屠宰检疫及肉类市场管理的通告

1996年6月20日

被《黑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代替

189

牡丹江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1996年8月17日

牡政办发[1996]73号

与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190

牡丹江市关于国有(集体)小型企业改制中企业债务处理的若干规定

1996年10月3日

牡政发[1996]57号

与《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等有关规定不相适应

191

牡丹江市关于国有(集体)小型企业改制中职工安置的若干规定

1996年10月3日

牡政发[1996]57号

与新的改制企业分流职工政策不相适应

192

牡丹江市关于降低国有(集体)小型企业改制成本的若干规定

1996年10月3日

牡政发[1996]57号

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中小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规定的通知》(黑政发[2000]53号)代替

193

牡丹江市市区国家建设征用土地补偿标准及有关规定

1996年12月3日

牡政发[1996]73号

被《关于下发各(市)县土地平均年产值标准的通知》(黑土资发[2000]第36号)代替

194

牡丹江市职工医疗保险暂行办法

1996年12月31日

牡政办发[1997]5号

被《牡丹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牡政办发[1999]87号)代替

195

牡丹江市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

1997年1月24日

牡政办发[1997]10号

与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不相适应

196

牡丹江市散装水泥设施设备管理办法

1997年3月17日

牡政发[1997]17号

与《黑龙江省散装水泥管理规定》不相适应

19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收城市道桥建设基金标准的通知

1997年4月16日

牡政发[1997]31号

道桥建设基金已取消

198

牡丹江市环保产业市场管理办法

1997年7月27日

牡政办发[1997]86号

与国家和省现行的环保产业政策不相适应

19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终止福利分配住房体制的若干规定

1997年7月30日

牡政发[1997]52号

与《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国发[1998]23号)不相适应

20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的若干规定

1997年7月30日

牡政发[1997]52号

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代替

20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按标准价出售的公有住房住户购买剩余产权的若干规定

1997年7月30日

牡政发[1997]52号

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调整出售公有住房政策的通知》于(牡政办发[1999]14号)代替

202

关于加强镜泊湖水域船(艇)营运管理的几项规定

1997年8月1日

牡政办发[1997]89号

与《黑龙江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20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各类占道经营网点烟尘污染监督管理的通告

1997年8月13日

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燃煤污染的通告》(2001年11月4日发布)代替

20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洗浴业污染治理的通告

1997年12月3日

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防治燃煤污染的通告》(2001年11月4日发布)代替

205

牡丹江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

1997年12月16日

牡政发[1997]88号

与国务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不相适应

20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化肥市场管理的通知

1998年1月4日

牡政发[1998]1号

与《国务院关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39)不相适应

207

牡丹江市黄金资源产品管理暂行办法

1998年1月17日

牡政发[1998]4号

被《黑龙江省黄金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办法》代替

208

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1998年1月23日

牡政发[1998]5号

被《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牡政发[2001]2号)代替

209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太平路动迁改造开发建设的通知

1998年1月25日

牡政办发[1998]4号

与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不相适应

210

关于强化城市开发收费管理的几项规定的通知

1998年3月3日

牡政办发[1998]16号

与国家和省现行收费管理体制不相适应

21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确认行政处罚实施单位及其行政处罚权限的通知

1998年3月26日

牡政发[1998]27号

机构改革后,重新确认行政处罚主体

212

牡丹江市政府采购制度暂行办法

1998年5月5日

牡政发[1998]38号

被《牡丹江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牡政发[1999]34号)代替

213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998年6月5日

牡政办发[1998]48号

被《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生猪等畜禽屠宰行业管理的通告(2000年7》月6日发布)代替

214

牡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机动车辆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的通告

1998年7月8日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不相适应

215

牡丹江市公证暂行规定

1998年7月20日

牡政办发[1998]65号

被《黑龙江省公证条例》代替

21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牡丹江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的通知

1998年9月8日

牡政办发[1998]81号

被《牡丹江市城镇企业职工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和统筹实施办法》(牡政发[2001]26号)代替

21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劳动局关于牡丹江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管理及基本生活保障实施意见的通知

1998年9月15日

牡政办发[1998]79号

与《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黑劳社发[2000]11号)不相适应

218

牡丹江市提取工程项目前期准备费管理办法

1999年2月28日

牡政发[1999]12号

被《工程项目前期准备费管理办法》(牡政发[2001]15号)代替

219

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

1999年5月5日

牡政发[1999]24号

被《牡丹江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牡政发[2001]2号)代替

220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对住宅小区实施治理改造工程的决定

1999年5月13日

牡政发[1999]26号

与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不相适应

221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区房屋动迁发布动迁封闭公告的通知

1999年9月7日

牡政办发[1999]64号

与国务院《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不相适应

222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区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缴费比例的通知

2000年2月23日

牡政办发[2000]17号

被《牡丹江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高级统筹实施办法》(牡政[2001]26号)代替发

223

牡丹江市一日游管理规定

2000年3月7日

牡政发[2000]36号

审批项目已取消

224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酒类商品价格调节基金的通知

2000年5月18日

牡政发[2000]28号

收费项目已取消

225

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

2000年10月16日

牡政办发[2000]85号

被《牡丹江市城镇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牡政发[2001]26号)代替

226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义务清运冰雪的通告

2000年11月1日

被《牡丹江市市区清运冰雪暂行办法》(牡政发[2001]35号)代替

227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申请工作的通知

2001年3月14日

牡政办发[2001]10号

获得外贸权的审批条件,与我国入世承诺中关于内资企业获得外贸权的条件不相适应

228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我市自行组织的县处级以下因公经贸团组和人员出国及赴港澳任务审批权限变更的通知

2001年8月20日

牡政办发[2001]28号

与省委、省政府《黑龙江省贯彻关于干规定实施细则》(黑发〔2001〕15号)不相适应

停止执行的市政府会议纪要目录(18件)

序号

会议纪要名称

时间

停止执行内容

说明

1

市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纪要

1985年7月5日

第7议题:关于在城市住宅建设中提取百分之二资金用于中、小学教师住房建设问题

收费项目已取消

2

市政府关于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

1991年6月3日

关于建成区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问题

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不相适应

3

市政府第2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1991年9月6日

关于批发市场税费先征后返问题

与《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国发[2000]2号)不相适应

4

市政府关于调整白酒工商联销有关政策问题的会议纪要

1992年2月1日

关于限制外地酒类进市问题

存在地方封锁,与非歧视原则不相适应

5

市政府第9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1993年3月13日

关于征收环境地段差问题

环境地段差已取消

6

市政府第61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1995年4月25日

关于限制外地酒进市经销问题

存在地方封锁,与非歧视原则不相适应

7

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纪要

1996年8月2日

第2议题:关于征收公路网化建设基金问题

公路网化建设基金已取消

8

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纪要

1997年1月9日

第9议题:关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90元问题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变更

9

市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纪要

1997年3月24日

第5议题:关于征收公路网化建设基金问题

公路网化建设基金已取消

10

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纪要

1997年4月13日

第6议题:关于调整城市道桥建设基金征收标准问题

城市道桥建设基金已取消

11

市政府第144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1997年6月28日

关于酒类市场产销整顿问题

存在地方封锁,与非歧视原则不相适应

12

市政府第153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1997年8月19日

关于酒类市场产销整顿问题

存在地方封锁,与非歧视原则不相适应,违法设定行政处罚

13

市政府第12届10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1998年3月17日

关于车辆增容费、道桥建设费问题

收费项目已取消

14

市政府第12届8次常务会议纪要

1998年3月28日

第4议题:关于征收人口机械增容费问题

收费项目已取消

15

市政府第12届40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1998年7月10日

关于啤酒批发市场问题

存在地方封锁,与非歧视原则不相适应

16

市政府第12届56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1998年10月11日

关于道桥建设费征收问题

收费项目已取消

17

市政府第12届142次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00年5月18

关于征收酒类商品价格调节基金问题

酒类商品价格调节基金已取消

18

市政府第12届37次常务会议纪要

2000年5月18日

第2议题:关于征收酒类商品价格调节基金问题

酒类商品价格调节基金已取消牡丹江市人民政府主办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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