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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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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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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党委宣传部、科技厅(科委、科技局)、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党委宣传部、科委、科协,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各有关人民团体、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科技部、中宣部和中国科协将于2002年12月18-19日在北京召开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中心议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进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总结和交流1999年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会议以来各地方、各部门科普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研究和部署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科普工作的任务和措施;表彰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命名第二批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等。

二、会议代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主管科普工作的秘书长,科技厅长(科委主任),党委宣传部主管科普工作的部长,科协主席各一名;各计划单列市主管科普工作的市长一名,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主管科普工作的负责人各一名;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主管科普工作的司局级领导各一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见附件2);全国科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代表各10人(名单见附件3);全国青少年科技教育基地代表10名(名单见附件4);部分特邀代表10名(名单见附件5)。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确定会议代表,并于12月10日前将回执传真报到全国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科技部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司)。

三、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02年12月18日至19日

会议召开地点:北京京西宾馆

会议报到时间和地点:2002年12月17日(星期二)在北京京西宾馆报到。

四、会议材料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召开第三次全国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会议的预通知》(国科办政字[2002]263号)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参加会议的材料准备工作。

五、会议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邱成利、刘育新、靳志勇

联系电话:010-68511833 68515544-1717

传  真:010-68512645

科学技术部、中宣部、中国科协

二OO二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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