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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举办2005第四届浙江安吉全国山地户外挑战赛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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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举办2005第四届浙江安吉全国山地户外挑战赛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户外运动俱乐部、大专院校及相关从业机构:
  由国家体育总局主办,中国登山协会、浙江省体育局、安吉县人民政府承办的2005第四届浙江安吉全国山地户外挑战赛将于2005年10月19日?22日在中国浙江安吉举办。现将规程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作好参赛工作。
特此通知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1.2005第四届浙江安吉全国山地户外挑战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
二、 承办单位:
中国登山协会、浙江省体育局、安吉县人民政府
三、 协办单位:主要赞助单位
四、 竞赛时间和地点:
竞赛时间:2005年10月19日?22日
竞赛地点:浙江安吉
五、 竞赛路线及项目设置(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一) 赛程:比赛共3天,赛程约150公里,平均每天50公里。
(二) 项目设置:越野跑、山地车、山地车/赛跑交替、定点穿越、溯溪、速降、翻越竹墙、漂流、划船、高空钢索、爬绳网、溜索等项目。
六、 参赛办法:
(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户外运动俱乐部、大专院校及相关从业机构等均可报名参加比赛。参赛选手必须有代表单位。
(二) 参赛队员年龄18?50周岁,身体健康(出具当年县级以上医院健康证明,含心电图)。
(三) 共20支参赛队伍,每队5人,其中1名领队和4名队员。四名队员中至少有一名异性。参赛队伍提供队伍情况介绍、队员两寸彩色照片(电子版)及参赛简历。
(四) 由中国登山协会审核确定参赛资格。通过中国登山协会资质认证的俱乐部优先考虑。
七、 竞赛规则:
(一) 参照中国登山协会的竞赛规则,制定本次大赛各项目组织实施细则。
(二) 裁判员和工作人员由中国登山协会和武隆体育局共同选派。
八、成绩判定与录取名次:
(一) 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当天的赛程,计成绩。
(二) 最终名次按3天比赛的累积用时由少到多排列。
(三) 团体总成绩录取前十二名,颁发奖杯、证书和奖金;不足十二名,按实际完成比赛的情况录取。
(四) 每天按当天的比赛成绩排名取前三名,颁发奖金。
(五) 设拼搏奖和体育道德风尚奖,颁发奖杯。
(六) 设优秀运动员奖五名。
(七) 向所有完成比赛的代表队颁发奖牌和浴巾以做纪念。
九、报名与报到:
(一) 报名:国内参赛代表队每队5人,其中1名领队和4名队员;报名表必须加盖所代表俱乐部公章,并于2005年9月25前报中国登山协会户外运动部。
联 系 人:史芸  彭爱琴
电  话:010-67103237
传  真:010-67116120
电子邮件:shiyun@email.com.cn
地  址:北京崇文区体育馆路5号国家体育总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户外部
邮  编:1000763
(二) 报到:关于比赛的报到时间、地点及接待问题待参赛队伍确定后另行通知。
十、装备器材:技术装备由大会统一提供(包括自行车、橡皮艇、救生衣、攀岩速降等);个人技术装备及生活用品自带。
十一、费用:
(一) 比赛报名费500元/每队(国内队)。
(二) 比赛期间食宿费由大会负责,超出的天数和人数费用自理。
(三) 国内参赛运动员报销出发地至杭州的往返火车硬卧票以及杭州至安吉往返大巴汽车票。
十二、其他:凡对竞赛成绩、裁判员执法、参赛运动员资格有异议提出申诉者,需向组委会提交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书》及5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如果胜诉,500元全款退回。
十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中国登山协会。
2005第四届浙江安吉全国山地户外挑战赛
报 名 表
报名单位:
负 责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领 队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年 龄 出生日期
身 高 身份证号码
队员①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出生日期
身 高 身份证号码
从事本项目主要经历
时 间 项目名称 成绩
队员②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年 龄 出生日期
身 高 身份证号码
从事本项目主要经历
时 间 项目名称 成绩
队员③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年 龄 出生日期
身 高 身份证号码
从事本项目主要经历
时 间 项目名称 成绩
队员④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年 龄 出生日期
身 高 身份证号码
从事本项目主要经历
时 间 项目名称 成绩
注:
1. 本表可复印。
2. 未加盖公章无效。
3. 请将本表于2005年9月25日前报中国登山协会,逾期无效。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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