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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估(验收)具体时间安排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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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1970-01-01

施行日期:1970-01-01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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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3年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估(验收)具体时间安排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教育厅(教委),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国家大学科技园:
  根据《关于开展2003年度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估(验收)的通知》(国科高函[2003]17号)要求,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拟于2003年5月中旬开始对经认定的首批22个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评估,并在申请的基础上对批准启动建设的国家大学科技园进行验收。由于受到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影响,该项工作被迫推迟。近期,世界卫生组织已经解除了对我国所有城市的旅游限制。为此,科技部高新司和教育部科技司决定从7月15日开始,组织专家进行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估(验收)工作(具体时间请见附件1)。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评估(验收)时间的,评估(验收)专家组将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如有新的验收申请,评估(验收)专家组可在进行完附件1中预定的评估(验收)工作后,选择适当的时间对提出申请的大学科技园进行验收。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科高函[2003]17号文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并报送联系人名单及其联系电话。

评估(验收)专家组联络员及联系电话:
科技部高新司 柏 杰 010-68572945;68515544-1525
教育部科技司 段 巍 010-66096955;66096733(传真)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司、教育部科学技术司
二00三年七月三日

附件1: 国家大学科技园评估(验收)时间安排(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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