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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盐政办发(2006)18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2-23

施行日期:2006-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2006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2006年,我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政府五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切实履行各项职能,继续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重点,以组织实施《盐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规划(2005年?2009年)》(盐政发[2005]175号)为着力点,加快依法行政进程,全面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为我市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进一步深化《纲要》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快依法行政进程

认真贯彻实施《纲要》是今后较长时期内政府法制工作的重点,各地、各部门都要围绕这个重点开展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贯彻实施《纲要》的工作机制,根据实际建立健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网络和工作机构。二是进一步做好《盐城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实施规划(2005年?2009年)》的组织实施和目标落实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逐步推进“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进程。三是继续开展《纲要》等法律文件的宣传培训工作。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纲要》等法律文件的宣传培训工作,适时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要利用现代传媒,不断开拓政府法制宣传的渠道,积极构建政府法制宣传与公众参与的便利平台。

二、提高办文质量,强化民主办文、科学办文

科学制定2006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保证文件制定工作有序进行。要按照条件成熟、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核工作和项目计划,控制文件的总量,保证文件质量。

规范文件制定程序,提高文件制定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要尽快成立规范性文件起草咨询委员会,聘请各方面的专家、学者为成员,参与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提高文件制定水平和质量。年内,市政府将出台《盐城市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法》。

规范审核程序,按照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的标准,审核规范性文件草案。对重大或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草案,要采取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或向社会公布草案等方式征求各方面意见,使文件能够符合法律规定、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及修改、废止和解释工作。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实施的评价制度,强化对规范性文件实施效果的跟踪监督。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起草人员进行培训研讨,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三、充分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05]119号),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领导机制,各地要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法制部门设立具体办事机构,具体负责推进依法行政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特别要注重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为抓手,切实加大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到实处。

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各地要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要把重点放在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工作制度和机制上。建立健全公众对规范性文件进行监督的启动机制,探索建立及时反馈审查意见的机制。与此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通知》和《江苏省行政处罚监督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工作,加大对重大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各地要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进一步推向深入,按照《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意见》(盐政发[2004]222号)的规定,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建立和完善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指导性标准及有关制度。建立健全监督制度,要将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工作列入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

四、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办案程序,强化应诉职责

要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要坚持执政为民,依法及时受理、公正办理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落实行政复议纠错案件中的违法行政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纠正不利于经济发展及影响党群、政群关系的违法行政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合理行政。

建立健全行政复议审理工作程序和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行政复议工作的公正、公平和公开,重点对行政复议质证、听证程序以及办案工作内部责任制度等进行健全和规范,切实加强这方面的理论研究。

强化行政应诉职责。各地要加强对行政应诉工作的规范和管理,明确行政应诉工作职责,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制度,条件成熟的地方要适时出台《行政应诉工作规则》。

五、继续加强对盐城仲裁委员会工作的指导与联系

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学习宣传,加强对仲裁工作的联系与指导,支持仲裁事业发展。树立和落实正确的仲裁发展观,坚持正确的仲裁理念,加强仲裁队伍的能力和作风建设。以新的仲裁场所建设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仲裁的规范化管理,树立信誉品牌,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民商事纠纷方面的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

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各地要认真落实市编委关于县(市、区)政府法制机构全面升格的批复,切实加强行政复议接待场所和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场所建设,创造条件建设行政复议庭,为促进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程序的规范化、透明化提供物质保障。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政府法制队伍。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不断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文明机关,积极推动我市“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要注意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和对外交流,积极改进工作方法,加强调查研究,锐意创新,敢于实践,推进政府法制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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