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企业培训工作会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各直管协会:
为研究、探讨2002年全国经贸委系统培训工作,国家经贸委定于2002年3月召开全国企业培训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总结2001年全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研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培训工作,更好地为企业服务。
二、参会人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分管副主任、培训(人培)处长,计划单列市培训(人培)处长,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培训负责同志1人,国家经贸委直管协会培训部负责同志1人。参会人数不超过100人。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3月19日~20日,会期2天,18日全天报到。
地点:杭州市文三路18号,浙江新世纪大酒店,电话总机:(0571)88391111。
四、联系方式
(一)国家经贸委培训司
联系人:王新新
电话:(010)63193434或63193432
传真:(010)63193428
(二)浙江省经贸委
联系人:余建平
电话:(0571)87058262
传真:(0571)87052705
(三)浙江省经贸委干部培训中心
联系人:周嘉锋
电子邮箱:zjjmp@163.com
电话:(0571)87054716
传真:(0571)87054700
五、其他事项
1、请于2002年3月12日前,将报名表(附件一)和预订回程票回执(附件二)通过电子邮件传送至浙江省经贸委干部培训中心。
2、有关交流材料,请准备100份,自行带到会上。
3、会议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附件:一、全国企业培训工作会议报名表
二、预订回程票回执
国家经贸贸易委员会办公厅
二○○二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