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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公民自由索取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9-22

施行日期:2003-09-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民政局,市局各业务处室、二级单位、直属单位:

为了优化首都发展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工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丰富社区服务,提高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诚信政府、高效政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自由索取工作的意见》要求,市局决定在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公民自由索取”工作。自由索取工作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举措,遵循统一管理、合理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六大精神、市九次党代会和市2003年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首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新北京、新奥运”的主题,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主线,实行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社会对民政工作的监督。

二、自由索取处的建设

自由索取处的设立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索取的原则,分别设在十八个区县的社区服务中心。

自由索取处的建设标准:

(一)面积:自由索取处的面积一般掌握在30平方米左右。

(二)设施:自由索取处统一悬挂由市民政局制作的“北京市民政局自由索取处”挂牌,至少放置可上网电脑、打印机各一台。同时,自由索取处应该设有放置自由索取文本的展台,并在醒目的位置公布上网网址和监督电话。

三、自由索取的内容

自由索取的内容包括:

(一)现行有效的涉及民政业务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二)市民政局制发的与行政管理相对人权益密切相关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三)市民政局制发的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程序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四)市民政局制发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权利义务产生影响的现行有效的工作制度。

有条件的,可以提供自由索取的各项文本的中英文对照目录。

四、自由索取的方式

自由索取的方式采用书面文本索取方式、网上下载电子文本方式。

自由索取书面文本的规格要求:采用A4规格,标题采用宋体2号字,正文采用仿宋3号字。自由索取的文本可以一文一册,也可以依照业务装订成册。采用网上下载的方式,可以为公民提供打印服务。

五、自由索取的程序

公民到自由索取处索取文件,应该填写《自由索取登记表》。《自由索取登记表》的内容包括:索取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索取的内容、索取的方式。

六、人员保障

各区县民政局应该安排专人负责自由索取工作,并将名单报市局政策法规处。负责自由索取工作的接待人员必须着装整洁,待人礼貌、热情,及时补充、更换供自由索取的文本,并将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公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市局政策法规处反映。

七、经费保障

为了保证自由索取活动顺利进行,市局负责开展自由索取活动所需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印制等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区县民政局负责网上下载及电子文本打印所需办公费用,列入本部门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八、市民政局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了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民政局成立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公民自由索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主管局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为市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社区工作处、宣传教育处、计划财务处及各相关业务处室。

具体工作分工:政策法规处负责自由索取的日常管理工作,审核自由索取的内容,联系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的印制;监督自由索取的文本网上信息内容及内容的及时更新;对自由索取处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进行监督检查,受理群众的举报;对自由索取的方式不断进行更新、完善。社区工作处负责指导协调社区服务中心开展自由索取工作。宣传教育处负责联系新闻机构,对外公布电话及自由索取网址。市局各业务处室、二级单位、直属单位负责及时提供规范性文件,保障自由索取文本及时更新。计算机中心负责自由索取文件的电子文本,网上信息设计及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工作。计划财务处保障开展自由索取工作的必要经费。

九、确保工作到位的措施

(一)各自由索取处确保所供自由索取的每一种文本不少于50份。

(二)市局各业务处室、二级单位、直属单位必须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之前将本单位上个季度自由索取范围内的规范性文件出台情况汇总后报领导小组。

(三)市局办公室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之前将上一季度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印制成册,并将文本下发给各区县民政局。

(四)计算机中心应当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之前更新网上自由索取内容。

十、自由索取工作的考核

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公民自由索取工作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区县民政局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帮助各社区服务中心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市局政策法规处加强对自由索取处的业务指导,并将自由索取工作纳入每年的法制建设考核。

十一、宣传工作

开展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文本公民自由索取工作是优化首都发展环境,增加民政工作透明度的一项重要举措,为了让公民了解此项活动,市民政局利用民政信息网、《北京社会报》以及电视等媒体,加大对该项活动的宣传力度,使该项活动能够落到实处,行之有效。

二○○三年九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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