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库

共收录 303233 条法规今日更新 50 条法规

您的当前位置: 找法网 > 法规库 > 正文

国务院同意四川省调整德阳市市中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行政法规

公布日期:2010-03-25

施行日期:2010-03-25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国务院同意四川省调整德阳市市中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1996)6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德阳市市中区划分为旌阳区和罗江区的请示》(川府发(1994)73号)和《关于德阳市市中区区划调整补充意见的函》(川府函(1996)3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德阳市市中区,设立旌阳区和罗江县。

二、旌阳区辖原市中区的旌阳、红旗、建设、工农村、工农桥5个街道办事处,八角井、天元、扬嘉、景福、孝感、孝泉、柏隆、黄许、德新、寿丰、通江、新中、双东13个镇,城区、旌阳、东河、和兴、东泰、袁家、孟家7个乡,区人民政府驻旌阳街道办事处署前街50号。

罗江县辖原市中区的罗江、略坪、金山、鄢家、蟠龙、德安、新盛、慧觉、御营、文星10个镇,大井、广福、回龙、白马关4个乡,县人民政府驻罗江镇汶江路140号。

三、设立旌阳区和罗江县所需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八月三日

免责声明: 找法网法规库法规文件均转载自:政府网、政报、媒体等公开出版物,对本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请核对正式出版物、原件和来源。全国客服热线:400-666-2035。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