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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体委文化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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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级别:中央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10-03-25

施行日期:2010-03-25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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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国家体委文化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国家体委、文化部、团中央在福建省龙海县角美公社召开了全国农村体育工作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委、文化局、团委和部分县、社、队的代表,共三百多人(缺西藏).国家民委也派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贯彻党的十二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关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指示》,总结和交流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开展农村体育工作的经验,研究制订了新的历史时期农村体育工作的方针、任务和措施.与会同志反映,通过这次会议进一步提高了认识,明确了任务,鼓舞了斗志,增强了信心,一致表示要为开创农村体育工作的新局面作出贡献.  (一)农村体育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农村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关系八亿农民身心健康的大事.广大农民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对增强体质,提高劳动生产率,振奋精神,活跃业余文化生活,培养全面发展的一代新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都有显著的作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好转,社员生活的不断提高,广大农民尤其是青少年迫切要求丰富业余文化体育生活,推动了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特别是党中央提出两个文明一起抓和《关于关心人民群众文化生活的指示》下达后,农村体育出现了新的发展势头.蓬勃兴起的农村文化中心、文化站、"青年之家",都把体育活动作为重要内容,积极修建体育场地,组织体育队伍,使农村体育活动正朝着场地化、经常化、多样化的方向发展.社队自办体育竞赛日益增多,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日趋活跃,参加体育活动的人越来越多.但是,目前农村体育活动搞得比较好的地方还是少数,大多数地区既缺少活动场所、体育器材,又缺乏组织领导.有些同志对农村经济好转以后,广大农民迫切要求开展文体活动的状况不了解,对开展农村体育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也是造成农村体育工作跟不上去的原因之一.这些都必须认真改变.

(二)党的十二大提出的全面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和一系列方针政策,为发展我国农村体育事业指明了方向.农村体育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提高广大农民健康水平,活跃业余文化生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实现新的历史时期的总任务而奋斗!当前,对农村体育工作应采取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从实际出发,积极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的方针,努力开创农村体育工作的新局面.其主要标志是:各有关部门提高对农村体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领导,体育组织健全,开展工作得力;集镇、公社、大队有体育场地,有骨干队伍,平时有活动,节假日有比赛,广大农民群众经常参加各种体育活动;

文体活动和健康水平不断丰富和提高,精神振奋,为"两个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农村体育工作,一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从满足八亿农民对文化体育生活的需要着想,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不仅要增强体质,同时要寓教育于体育活动之中,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二要坚持因地制宜、业余自愿、小型多样、勤俭节约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区别对待,分类指导,开展适合本地区、本民族特点的传统的体育活动.

(三)为了开创农村体育工作的新局面,应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条 加强农村体育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在制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把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列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比较长远的规划,经常督促检查,保证贯彻落实.各级体委要重视和加强农村体育工作,县体委要着重抓好农村体育工作,积极主动地同有关部门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体育骨干.文化部门要加强农村群众文化事业的建设,大力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共青团组织在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中,要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发动和组织广大青少年加强阵地建设和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委、文化部门和共青团组织要紧密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努力搞好农村文化体育工作.目前,我国农村体育组织很不健全,必须充实和加强.乡可以建立由领导同志负责,吸收人民公社、共青团、妇联、文化站、学校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文化体育领导小组.县、区、乡(镇)政府和人民公社都要有人负责文体工作.

第二条 加强体育活动阵地的建设.

各地在全面规划农村建设的同时,要本着自力更生的精神,因地制宜地把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建设起来.农村的文化中心、文化站应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必要的体育场地设施.生产大队的"青年之家"(或俱乐部)、小队的文化室,也要有体育活动场所和器材.农村体育阵地建设的规模和速度,要同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不宜强求一律.

第三条  广开门路解决经费问题.

农村文化体育建设,主要是依靠社队集体经济力量来办.但近年来,一些地区利用自筹经费的办法,也解决了不少问题.他们的作法:一是从社队集体收入中拨出一点;二是倡导青少年种地、植树养鱼、小秋收、搞各种副业自筹一点;三是争取和鼓励社会上有关方面和热心体育的人士在自愿的基础上资助一点.这些作法可以提倡.按照"民办公助"的原则,各级政府在可能的条件下,也应拨出一定的经费,扶植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对边境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以及老革命根据地,应重点加以扶持.各级体委、文化部门都要从现有经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用在农村文化体育事业上.

第四条 积极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农村体育要充分利用文化中心、文化站和"青年之家"开展活动,使之逐步实现阵地化、经常化、多样化.要大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项目,做到平时有安排,经常有活动.体育基础较好的地方应根据群众爱好,抓好重点项目,逐步形成传统,争取建成一批"体育之乡".要充分利用农闲、节假日和农村集市适当开展小型、单项的体育比赛.有条件的县、区、乡(镇)和人民公社也可以适当举办农民运动会.

第五条 搞好农村体育骨干的培训工作.

省、县体委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举办短期训练班,不断为社队培养体育骨干.农村中小学具有一定技术力量和体育设施.要认真抓好学校的体育工作,这不仅可以直接为农村培养体育骨干,而且在组织农民体育活动中,也可以发挥其参谋和技术辅导作用.

第六条 改进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

当前农村体育工作出现了一些新情况,要做好农村体育工作,必须重视调查研究.各级文化体育部门和共青团组织应当深入基层,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要注意培养典型,以点带面,促进农村文化、体育事业的发展.

(四)关于一九八三年到一九九0年农村体育工作的规划和安排问题.为把开创农村体育工作的新局面落到实处,今后八年的工作大体分成两个阶段:前三年主要是打基础,创局面,把组织领导健全起来.除少数确实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外,努力达到镇镇有文化中心,乡乡有文化站,队队有"青年之家"(或俱乐部),经常开展各种各色的文体活动.后五年力争农村体育事业有个较大的发展.农村文化中心缺少体育场地设施的都要充实起来,条件好的地方还可以搞些比较先进的场地设施,如利用太阳能、温泉水,修建简易室内游泳池等,使体育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发展,逐步进入更多人的生活,不断增强广大农民体质.为促进上述设想的实现,计划一九八三年对各地贯彻这次会议的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待条件成熟后,召开一次交流经验和表彰先进的大会.后五年主要是开展表彰农村体育实现阵地化、经常化、多样化的先进县活动.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举办一次全国农民运动会,推动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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