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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市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二十条措施

发布部门:徐州市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徐委发(2006)1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章

公布日期:2006-03-08

施行日期:2006-03-08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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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维护和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以下措施。

一、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党的宗旨教育,教育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认真组织广大农村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切实增强政策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的作用,把党风廉政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以镇、村干部为重点,分期分批进行轮训。组织编写镇、村干部廉洁自律手册,开展镇、村干部廉政知识测试,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开展“立铭励志、勤廉双优”活动,有效发挥村干部“双带”作用。?

2?加强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树立一批勤廉双优先进典型,组织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市农村巡回宣讲,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有条件的村要建立廉洁文化活动室,经常组织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廉政文化活动。充分运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以县(市)区为单位,每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让当年查处的镇、村干部腐败典型现身说法,教育警醒农村基层党员干部,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3?规范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十不准”:(1)不准违反程序和规定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2)不准利用职务挪用、侵占、截留扶贫、救灾资金和实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3)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用公款参与营业性场所娱乐活动;(4)不准借婚丧嫁娶事宜大操大办,聚钱敛财;(5)不准参与宗族宗派等非组织活动;(6)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7)不准拉票贿选和在入党、提干方面搞权钱交易;(8)不准虚报浮夸、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其他利益;(9)不准利用职权借用公款逾期不还;(10)不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赌博等。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要严格对照“十不准”要求,年初作出公开承诺,年末述职述廉,接受群众评议。

二、强化监督制约,保证农村党员干部权力正确行使

4?深入推进村级干部勤廉双月述制度。各村(涉农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计生专干、治调主任等,每两个月将职责履行情况和廉洁自律情况向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报告,接受群众质询和评议。每次勤廉双月述会议结束后,与会的镇(街道办事处)成员和包片片长与部分村民代表对本次述职述廉情况要有结论意见。每年年中、年末利用勤廉双月述会议,组织村干部述职述廉,进行民主测评,测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及评先奖惩的重要依据。对在勤廉双月述中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镇级党组织要及时指导帮助、督促整改,整改情况要在下次勤廉双月述中重点说明。对涉嫌违纪违法的,要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5?建立季度廉情分析制度。镇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审计、农经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廉情分析会,互通情况,及时发现农村基层干部廉政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群众有反映属一般性问题的,进行提醒教育;对有轻微违纪的,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其限期纠正,使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6?建立镇、村干部廉政档案。将镇、村干部家庭收入、信访反映情况、个人重大事项、诺廉述廉评廉考廉情况、民主测评情况等逐一登记建档,为全面考核评价干部提供基础依据。

7?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审计监督。认真开展对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站所、企事业单位、村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县(市)区、镇农经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财务年度审计和村干部的任期、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8?健全村级监督组织。整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纪检小组监督力量,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直接选举产生,负责行使上述“三个小组”职责,对“两委”成员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办事公道、群众信任,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并不得由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担任。要赋予村务监督委员会一定的权力,其成员可以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重要决策,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质询。?

三、强化制度创新,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

9?建立和完善镇、村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的有关事项,必须经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完善“两委”联席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制度。全面推行发展党员公示制、任用干部票决制、领导班子研究重要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

10?加强集体财务和资产管理。完善村帐代理制度,积极推行农村会计电算化管理。加强财务预决算管理,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要及时公开,定期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规范农村集体财务收支程序。村集体资金包括发包及上交收入、集体统一经营收入、“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资金、财政转移支付、土地补偿费等,要纳入村级财务核算,由农经部门统一管理。?

11?深化村务公开。每双月26日为全市村务公开日,公开计划生育政策落实、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村干部报酬等情况。重点抓好财务公开,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帐目,让群众了解、监督村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对新农村村庄规划、住宅设计、公共设施建设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向群众公开,让群众明白。临时发生涉及村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及时公开,重要项目建设等可专题公开或按群众要求点题公开。村务公开内容要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同意。

12?积极推进基层站所办事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对办事收费、办事程序、办事纪律和办事时限,以及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出现不公平、不公正,甚至可能产生腐败的重点问题,如实地经常性地予以公开,促进基层站所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农服务水平。利用现有设施在镇政府统一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实行“一站式”、“一条龙”服务。逐步推行党务公开,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

13?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农民申报、镇村初审、社会公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财政主管部门核拨资金、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原则进行管理,做到封闭运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确保各项资金用到实处,发挥最大效益。全面实行“一折通”,对粮食直补、村办公经费、村干部报酬、分散供养五保户供养金等全部实现“一折通”发放。?

四、严明纪律,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4?重视做好群众信访工作。县、镇两级党委、纪委要每两个月组织一次干部下访,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受理群众信访,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5?深入治理公款吃喝歪风。坚决取消村级行政事务招待费,镇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到经营性饭店就餐。县级纪委要建立招待费用公示制度,定期通报镇招待费支出情况。结合实际,严格控制村主要负责人通讯费用报销等职务消费行为。

16?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严肃查处违反廉洁自律“十不准”规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积极推行“1+4”办案工作法,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作用。?

五、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

17?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全市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农办、信访、财政、审计、民政等机关和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切实把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本部门、本系统整体工作,融入日常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之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制定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实施方案,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有关职能部门。县、镇党委、政府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负有重要责任,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体规划中,通盘考虑,统一部署,抓好落实。

18?建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每年确定一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联系点,由市、县纪委常委挂钩。市纪委常委每年驻村蹲点不少于3天,县(市)区纪委常委每年驻村蹲点不少于5天,与村民同吃同住,真实掌握群众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市纪委从全市农村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选聘100名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员,每半年集中或分片召开一次会议,分析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19?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市里组织开展“和谐杯”竞赛活动,评选“勤廉双优村干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每年召开一次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会议,进行表彰奖励。市设立“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金”,由市财政每年拨款60万元,用于表彰奖励和补助农村基层廉洁文化活动室建设等,进一步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0?加强监督检查。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制度,每半年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通报。县(市)区党委、政府每年年底要将党风廉政建设巡查情况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

中共徐州市委、徐州市人民政府 ?二○○六年三月八日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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