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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黄政办(2006)3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6-21

施行日期:2006-06-21

时效性:现行有效

字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黄各单位:

《黄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黄山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六次会议和省、市效能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效能、政风、行风建设,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改进机关作风,提高效能水平,进一步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现就我市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坚持为民务实、廉洁,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为加快实现“两个率先、两个最强”、构建和谐黄山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二、工作内容

以“听市民心声,解百姓忧愁,正行业风气,树政府形象”为宗旨,组织有关单位及领导走进热线直播室,公布相关政务信息,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听取群众批评意见和建议,为群众排忧解难,以促进各单位廉政、勤政和依法行政,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效能。

三、热线栏目

市电台每周一至周五中午12:40-13:00开通“政风行风热线”,时间为20分钟,根据需要可适当调整。

四、运行方式

1.在线解答。上线单位负责人走进市电台“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直接与市民交流,解答咨询、受理投诉,听取对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予以解决,并承诺解决的时限,因客观原因确实无法解决的应作出合法合理的解释。

2.结果反馈。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相关单位要将办理结果或整改情况及时通过连线平台向市纠风办和市电台予以反馈。由市电台《市民热线》节目及其他媒体予以公开反馈,接受群众监督。

3.追踪报道。对于群众提出的热点、难点和苗头性问题,实施追踪采访报道。一方面客观公正地反映事实真相,督促相关部门履行职责,认真解决问题;另一方面通过与群众互动,正面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问题查处。对于群众通过热线投诉的政风行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要快查快办,及时纠正违规行为,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给群众以满意的答复。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市“政风行风热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秘书长担任,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政府纠风办主任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广电局局长、市监察局副局长、市政府纠风办副主任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纪委纠风室主任、市广电局纪检组长、市广电局助调、总编室主任、市电台台长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纪委纠风室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2.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领导干部上线制度、首问责任制度、百姓问题受理登记和归档制度、办理责任制度、办理情况反馈制度、督查制度和热线工作考核制度。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配套相关制度,形成受理、检查、督办、反馈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

3.监督保障。对于群众反馈的问题,各单位下线后2个工作日内向热线栏目组和市纠风办反馈整改计划和情况。热线栏目组可以进行追踪并客观报道,市纠风办责成有关单位办理或直接督办。

4.经费保障。市财政每年要对“热线节目”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以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六、上线单位

上线单位为年度“三位一体”评议对象的执法、经济综合管理及窗口行业单位(共34家):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路局、市城管局、市物价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文化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市民政局、市人事局、市旅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农委、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计生委、市广电局、市交警支队、市供电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市移动公司、市联通公司、市电信公司、市人民医院、市公交公司(具体上线时间另行通知)。上线单位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七、工作考核

由市政府纠风办、市广电局负责牵头组织对上线单位的“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群众满意程度、遵守热线工作规则及整改措施等,并作为“三位一体”评议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领导上线率必须达到100%,主要领导上线率须达到50%,问题解决率不低于80%.对反映具体、事实清楚、政策明确、又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在下期“政风行风热线”中再次反映的,对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上线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迟到或缺席节目,对给节目造成不良影响的,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市政府纠风办说明情况。

八、几点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作为热线联络人,负责向热线节目组、市纠风办及有关方面和当事人联络,对热线承诺要指定专人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热线反映的问题要亲自过问,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收听节目,以改进工作和促进效能、政风、行风建设。

2.注重实效,解决问题。各单位对职责范围内的问题不得推诿,要认真落实解决;热线直播时遇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应先行受理,再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告知当事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在规定的时间内问题没能解决的,要以书面形式向纠风办作出说明。

3.明确责任,严肃督查。市纠风办和市广电局要广泛听取民意,定期梳理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焦点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安排上线单位的建议。热线节目组对公开曝光或一些重大问题的报道要严格把关,努力提高节目质量。各单位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敷衍应付、推诿拖拉、群众意见较大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

4.总结经验,完善制度。“政风行风热线”在我市还是一个新生事物,各方面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因此,各职能部门要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把“政风行风热线”办成联系群众的桥梁,了解民意的渠道和树立行业形象的窗口。

附件:强“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的若干规定

“政风行风热线”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市委、市政府深化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新形势下促进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的创新举措。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规定:

一、坚持领导上线制度。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领导机制。上线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领导,无特殊情况,要坚持上线,现场接听热线电话,宣传政策、教育群众、解决问题。各单位领导上线率必须达到100%,主要领导上线率须达到50%。回答群众的提问,要直截了当,简明扼要,言简意赅。尽可能节省时间,多接听“热线”,与群众直接对话,进行交流。不得答非所问,更不得问而不答。

二、实行预案制度。为提高上线水平及效率,确保上线质量,各上线单位每次上线前必须研究制定“热线”预案,内容包括本部门本行业职责范围、法规政策、承诺事项、办事程序、办事依据、可能遇到的重大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需要反馈的内容等。预案制定后,要与“热线”主持人及时沟通,以便相互搞好配合,确保“热线”直播效果。

三、认真抓好问题的落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当场答复解决的要立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对需要采取具体措施才能解决的,要在下线后立即确定专人,明确职责予以办理。一般性的问题,要在三至五个工作日办结;难度较大的也要在下一个上线日前,即一个月内办理完毕,时间跨度较长的要给群众承诺一个最短的时限,并在时限内完成;要积极推行首问负责制,凡上线单位受理问题,无论份内份外,均要积极协调并作为主牵头单位抓好落实。总的要求是对热线提出的问题要“事事有答复,件件有着落”,问题解决率不低于80%,达到群众满意或基本满意。

四、实行反馈制度。对群众提出的问题,除当场答复的外,属下线后研究解决的,要将办理情况书面反馈给市人民广播电台,以便电台及时向听众反馈。为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在可能的情况下,可采取当面或书面等方式向当事人反馈。

五、专人负责,立卷归档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注意搜集资料,立卷归档。档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上线方案、反映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反馈以及每次上线人员和具体承办人等,都要形成文字资料备查。

六、强化技术手段,提高播出水平。市电台要做好技术保障工作,不断提高导播和主持人水平。各上线单位也要积极配合,做好每一次上线的衔接工作,确保“政行风热线”的整体运行效果,使其真正成为百姓解决问题的“快速通道”。

七、坚持群众评议制度和考核制度。市纠风办定期通报各上线单位办理群众投诉和咨询情况,适时组织群众对各单位的上线情况进行评议和监督。

八、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本系统相关单位、科室或县、区各职能部门,形成配套联动的工作格局。对待群众提出的批评要正确对待,不能一触即跳,产生抵触情绪;更不能触而不动,久拖不决。对职能交叉的,要主动协调配合,力争问题的妥善解决,不得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对因工作不力,使群众的意见或建议得不到落实,造成不好影响和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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