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91年07月15日修正
第1条 本办法依农产品市场交易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农产品批发市场人事、财务及业务之管理,依本办法之规定。本办法未规定者,依其它法令之规定。
台湾当局
发布部门:台湾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7-15
施行日期:2002-07-15
时效性:已失效
民国91年07月15日修正
第1条 本办法依农产品市场交易法(以下简称本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订定之。
农产品批发市场人事、财务及业务之管理,依本办法之规定。本办法未规定者,依其它法令之规定。
台湾当局
扫一扫关注,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遇事找法,从找法网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