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从政规范》已经1998年5月4日市人民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印发。
宁波市人民政府 一九九八年五月十三日
宁波市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从政规范
一、政治坚定,服从命令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服从命令,保证政令畅通。
二、解放思想,真抓实干
勇于改革,大胆探索,善于将上级要求与本地、本部门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真理,敢讲真话,真抓实干,从严治政,不怕得罪人,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
三、强化服务,提高效率
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勤政为民,恪尽职守,增强服务意识,减少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勤勤恳恳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四、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心胸宽广,豁达大度,善于团结同志,发挥班子成员和下属的积极性;识大体,顾大局,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不搞个人主义、本位主义和小团体主义。
五、科学决策,注重落实
尊重知识,尊重实践,遵循客观规律;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坚持民主集中制;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问题决策在调查研究之后;加强督查,注重落实,确保重大决策执行。
六、艰苦奋斗,励精图治
精神振奋,作风简朴;考察、检查工作轻车简从,简化礼仪,减少事务性活动,把精力集中到研究处理重大问题上来。
七、公正廉洁,率先垂范
秉公办事,不谋求私利;坚持原则,不投机取巧;廉洁自律,不贪图享乐;乐于奉献、不追求名利;严守机密,不信口开河;对人谦和,不盛气凌人。
八、刻苦学习,依法行政
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政策水平、业务素质和领导艺术,模范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
宁波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