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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市直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黑市政办字[2002]1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2-03-14

施行日期:2002-03-1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市直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具体实施。

二OO二年三月十四日

黑河市市直进一步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为转变政府职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我国入世需要,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改革我市行政审批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为指针,以提高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为目的,以有利于创造优良经济发展环境、转变政府职能为原则,进一步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政府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审批行为,简化办事程序,加强审批监管,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社会的关系。

二、总体目标

对2001年市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予以保留的546个行政审批项目(详查《黑河日报》2001年12月4日2至5版),再取消50%.

三、实施步骤

(一)各单位自行审定阶段(3月18日?24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此方案要求,依据上级的法律法规,立即对2001年市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保留项目搞好进一步审核,逐项研究提出取消、保留、下放、转为日常工作的处理意见,尤其要尽可能多地研究提出取消项目。

(二)各单位上报阶段(3月25日?31日)。有关部门、单位将自行审定阶段研究提出的处理意见征求市政府分管领导意见后,填写好《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表》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表》,按时限要求及时报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市政府办公楼10楼1003或1008房间),联系人:丁荟语,联系电话:8223716或8222712.

(三)集中审定阶段(4月1日??15日)。办公室组织力量,对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的行政审批项目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核、确定,并负责与有关部门、单位协商。对协调不一致的行政审批项目,由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

(四)汇总报批阶段(4月16日??20日)。办公室负责对经过与有关部门、单位反馈、协商后的处理意见进行梳理、汇总,形成保留、取消等方面的汇报材料,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汇报,补充、完善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议定。

四、工作要求

对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以及实际上难以发挥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

(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树立大局观念,切实克服本位主义和部门利益的思想,积极主动开展好此项工作,敢于大胆提出取消项目,坚决完成改革任务。

(二)针对市直行政机构改革后有些部门、单位的变动情况,这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原市体委的由市文体局负责,原市地矿局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原市贸易局、市煤炭局的由市经贸委负责,原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市规划局的由市建设局负责,原市农业开发办的由市财政局负责,原市农业局的由市农委负责,市室内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的由市二轻总会负责,市雷电防护中心的由市气象局负责。

(三)各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的保留、取消项目总数,必须按2001年12月4日《黑河日报》2至5版公布的保留项目如数上报,缺项按自行取消对待。

(四)审批制度改革分为取消、保留两种情况,取消、保留的审批项目要按统一的表格填写,打印一式二份,自存一份,上报办公室一份。表格可按本方案附件样式自制或复印。对上报的保留项目,审批依据必须附有上级有关的政策法规复印件。同时上报本部门、本单位机构改革后的“三定”方案。

附件1、取消行政审批事项表

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改革后动作方式

取消 下放 转为日常工作

附件2、保留行政审批事项表

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审批依据 审批时限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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