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嘉义市政府府企综字第0940061011号函修正发布第3点条文
三、本会置主任委员一人,由市长兼任之;副主任委员二人,由本市副市长、主任秘书兼任之;执行长三人,由本市三位参议兼任之。
台湾当局
发布部门:台湾
发文字号:府企综字第0940061011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6-14
施行日期:2005-06-14
时效性:已失效
中华民国九十四年六月十四日嘉义市政府府企综字第0940061011号函修正发布第3点条文
三、本会置主任委员一人,由市长兼任之;副主任委员二人,由本市副市长、主任秘书兼任之;执行长三人,由本市三位参议兼任之。
台湾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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