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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张家港市第四批取消、改变管理方式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张政发[2003]115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3-07-09

施行日期:2003-07-09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镇政府、农工商总公司,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市属各党委(总支)厂: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003]5号)和《市级机关第二批取消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 2号)的文件精神,我市组织开展了第四轮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这次清理,涉及全市49个部 门和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共减少审批事项23项,其中 取消10项、改变管理方式13项;降为备案5项。在保留的审批事项中,将与审批、审核、核 准类事项差异相对明显的备案类事项单独列出,其他统称为审批事项。全市保留审批的事项,共505项;其中备案事项73项,审批事项432项。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和张家港经济开 发区管理委员会保留审批的事项,共39项;其中备案事项4项,审批事项35项。经市政府常 务会议审定,现将我市第四轮行政审批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列入取消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审批;对 擅自恢复或变相审批清理项目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直接审批人的责任。 同时,相关职能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和调整后相关后续监管和衔接等 工作,防止出现管理脱节。

二、要继续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后续清理的准备工作。目前,上级政府还在进一步深化行政审 批清理工作。因此,各部门(单位)要根据联动清理原则,认真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 策的调整变动情况,及时将上级条线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立、改、废的动态信息上报市行政 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审改办)。市审改办要根据上级政府、部门关于行政 审批事项清理文件精神,向市政府提出相应清理意见;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进一步规 范程序,加强管理,确保全市行政审批依法、健康、高效运行。

以上通知,希认真执行。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二00三年七月九日

张家港市第四批取消、改变管理方式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发展计划委员会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基本建设项目

3、热电联产项目

4、重要农产品进口配额

5、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作业

6、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

7、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

经济贸易委员会

取消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生产企业自营纺织品出口被动配额

2、重要产品进出口计划

3、国产设备投资抵免所得税

4、进口设备税减免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需享受国家、省优惠政策的技改项目

二、审批事项

1、企业境外加工贸易项目

2、联运企业生产许可证

3、禁止化学武器企业设立

4、设立石油零售批发企业

5、煤炭经营资格证书

6、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产品)的认定

乡镇企业管理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乡镇企业登记

安全生产监督局

改变管理方式

一、审批事项

1、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审查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建设项目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和竣工验收

2、职工伤亡事故结案

3、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及分级

4、乡镇矿山矿长资格证书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单位资格

6、采石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许可证

7、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8、化学危险品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

9、企业厂长、安检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上岗(操作)证

10、安全设施预评价单位资格证书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外商投资项目设立

2、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变更

3、投资举办权限内境外非贸易企业

4、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管理确认书

5、国家鼓励发展项目确认书

6、外商投资企业进口设备清单

7、进口许可证

8、各类企业进出口经营权

9、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

10、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及经营权

11、设立境外机构或代表处

12、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注册生效证书

13、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口业务

14、外国、港澳台企业在江苏(张家港)设立代表处

15、使用援外优惠贷款和援外合资合作项目基金

16、外派劳务培训

17、境外带料加工装配项目

18、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的申领和更换

19、外派劳务人员和出国团组

20、与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互利合作项目

21、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项目

22、具有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公司扩大经营范围、更改法人名称、合并、撤销

23、外国人入境申请

24、外商投资企业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非配额管理商品进口

25、加工贸易业务

26、机电产品进口申请

27、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企业和产品出口企业确认

教育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社会力量办学许可

2、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及广告

3、全市各类学校的设置

4、学校基本建设立项

5、学校较大建设项目报建

科学技术局

改变管理方式

一、审批事项

1、本市技术合同登记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科技经费使用项目立项

2、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

3、上级高新企业及产品、新产品认定

4、上级科技项目立项

5、上级科技成果鉴定及科技进步奖申报

6、上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企业、园区设立

7、民营科技企业认定

8、上级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计划项目立项

建设局

取消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建设工程项目经理资质

改变管理方式

一、审批事项

1、白蚁防治实施单位资质

2、物业管理企业资质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

2、建设项目竣工验收

3、业主委员会确认

4、夜间建筑施工许可

5、出市投标施工

6、外地桩基检测单位进市

7、建设工程竣工资料

8、建设工程报建

二、审批事项

1、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

2、地下水开采利用保护

3、液化气设施使用、供气许可证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资质

5、建筑企业安全资质

6、预制砼及砼构件生产企业资质

7、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

8、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

9、房屋拆迁实施单位资质

10、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

11、新型墙材认可

12、建设工程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

13、电梯安装、维修生产企业资质

14、节能建筑验收

15、物业管理企业设立

16、超计划用水

17、房屋所有权登记

18、房地产抵押、转让、租赁登记

19、商品房预售许可

20、商品房销售面积核定

21、墙改“专项费用”返退

22、个体工匠资质

2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4、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征收和使用

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审批事项

1、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地震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的审定

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二、审批事项

1、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承租廉租住房

3、住房公积金贷款

4、出售公有住房

5、售房单位使用售房收入基金和公共维修基金

6、提取住房公积金

规划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变更

4、临街门面装潢方案、户外广告设置

5、村(居)民使用耕地建造住宅选址

6、规划设计、城市测量单位资质

计划生育委员会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按政策照顾再生育一个孩子

2、施行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

3、去外县市收养子女

公安局

取消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房屋出租治安许可证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政府上网单位登记

2、金融机构与国际联网登记

3、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资源配置、技术人员构成登记

4、单位自建保安组织

5、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施工单位治安保卫方案

6、水上旅游服务证

7、水上个体打捞

8、开辟或调整公共汽车、电车和长途汽车的行驶路线或车站

9、对计算机病毒和其他有害数据进行防治研究

10、文物展览陈列场地安全防范措施

二、审批事项

1、生产、储存、销售、购买、使用、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许可

2、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3、旅馆、刻字特种行业许可证

4、户口迁移、变更

5、小城镇户口办理

6、剧毒化学物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7、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省内)许可

8、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

9、核发机动车驾驶证及异动

10、机动车入户、核发牌证及异动

11、机动车改装、变更、报废和延缓使用,教练车号牌核发

12、户口“农转非”

13、网吧安全合格证

14、邮电支局(所)新建改造设计方案

15、保安人员资格证书

16、中国公民旅游护照、出国护照及旅游护照申办、延期

17、内地居民赴香港澳门地区旅游通行证、定居、因私赴香港商务、探亲通行证

18、内地居民因私赴台湾探亲通行证

19、外国人申请居留证及延期及申请签证延期

20、台湾居民申请多次入出境签证及暂住加注、停留延期

21、海员过境签证申请

22、外国人来华定居及给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资格

23、外国人恢复、加入中国国籍

24、计算机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

25、台湾居民申请大陆定居

26、非机动车牌证新办、换发、遗失补办

27、户口申报、注销

28、居民身份证申报、补领、换领

29、暂住证

30、金融机构新建改建营业场所、金库安防设计方案

31、民用爆炸物品安全员证、爆破员证、保管员证、押运员证

32、《(临时)船民证》

33、船舶户口簿、户牌

34、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

35、边境通行证

36、公章刻制

37、机动车禁行路段通行证及特种车辆通行证

38、车辆装载三超通行证

消防大队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建筑工程(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

2、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申报消防检查

3、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安全许可

司法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律师事务所接受实习律师

二、审批事项

1、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年度注册

2、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公证员注册

4、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证书

5、公民诉讼代理资格

6、法律援助申请

7、基层法律服务所设立业务接待站(点)

张家港药品监督管理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药品及其包装材料企业设立

2、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生产、经营许可证

3、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许可证

4、制剂许可证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购用印签卡

6、药品品种生产审核

7、修改药品标准

8、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

9、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

10、科研和教学机构因科研和教学需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

11、年度麻醉药品计划表(单位)

档案局

改变管理方式

一、审批事项

1、设置专门部门档案馆

2、出售集体和个人有保存价值的档案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重点建设项目工程档案管理

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

取消事项

一、审批事项

1、举办赞助的美术品比赛、展览、展销等经营活动

2、拓印文物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演出单位办理注册

2、演出场所转营

3、网上传播广播电影电视节目许可证

二、审批事项

1、表演团体及场所的设立、变更及各类演出活动

2、音像制品经营单位设立

3、设立出版物(含电子出版物)零售、出租、批发

4、印刷经营单位的设立及变更(名片印刷经营)

5、美术品经营单位的设立及变更

6、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

7、省外发行单位设立书刊经销点

8、举办文化艺术培训

9、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及变更

10、开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11、设置卫星地面接收设施

12、开办视频点播

13、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

14、个体演员外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15、游戏机增加、变更

16、发布美术展览广告

环境保护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环境保护工程设计证书

2、市区建筑夜间施工

二、审批事项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排污许可证

人事局

改变管理方式

一、审批事项

1、外地调入中、高级职称人才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外地调入的初级职称人员资格

二、审批事项

1、自费出国(境)留学人员

2、人才中介组织设立及人才招聘广告

3、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

4、国家中、高级和乡镇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审核

5、国家公务员任职回避、辞职辞退工作

6、补充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辞职

8、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调整

9、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变更

10、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初次确认

11、事业单位聘用干部

12、国家初级和乡镇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结果

13、大中专毕业生转正

国土资源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土地估价确认

二、审批事项

1、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

2、农村村民建房用地

3、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4、征(使)用土地

5、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出让

6、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

7、集体存量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年租制流转)

8、土地登记

9、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0、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认定

11、矿产资源开采许可

农业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农药广告

二、审批事项

1、农业机械修理厂(点)等级审定、发放技术合格证

2、内河捕捞许可证

3、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4、植物检疫证

5、办理农业机械入户手续并参加年度检审

6、农业机械操作人员、驾驶人员证照发放和年审

7、上道路拖拉机行驶牌证驾驶证核发及其年检

8、农业机械转籍、过户、变更、封存、报废处理

9、船舶进出渔港签证

10、渔业船舶登记、检验及船用产品检验证书

11、兽药经营许可证

12、动物防疫合格证

13、渔业船舶船员考试发证、审证

14、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水利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取水许可

2、凿井许可

3、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

4、水利工程内排污口设置

5、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设施和建筑物

6、河道堤防工程占用

7、河道采砂许可证

8、用水计划

卫生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医疗机构购买麻醉药品其它剂型

二、审批事项

1、医疗机构设置、变更

2、母婴保健执业医师资格

3、专科性病防治

4、医疗广告证明

5、卫生许可证

6、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

7、医师、护士执业注册校验

8、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和“三同时”审查

交通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申办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道路运输企业开业

2、水路运输企业(县际运输)开业

3、水路运输企业减少运力

4、水路运输企业、个人变更经营范围

5、船舶触碰航标

6、在通航河流上设置渔标和军用标

7、发现航标损坏、失常、移位或漂失

8、道路运输经营者歇业

9、船舶停止营运

10、汽车租赁经营者终止经营

11、设立高速公路客运企业及线路

12、高速公路客运站建设、变更、迁移

13、营运车辆暂时停驶、办理报停手续

14、机动车配件经营户资质

二、审批事项

1、水、陆运输、搬运装卸及其运输服务业经营许可及年审

2、在航道管理范围内建设与通航有关设施或迁移拆除航道设施

3、临时占用航道设施、设置围堰、沉箱等和装卸作业等

4、公路占用、使用

5、航道管理区域的占用、使用

6、公路养路费减征、免征

7、有关船舶申请免征航养费

8、搬迁、拆除航标

9、在航道上专用标志的设置、撤除、位置移动和其他状况改变

10、营运(含租赁)车辆的新增和更新、转籍、过户、报停

11、车辆营运证的发放、补办、转籍、过户

12、机动车维修许可证

13、汽车客运站开业、停业

14、县内班车客运线路开设、城市公共汽车新增或延伸线路超出市区范围

15、道路运输经营者合并、分立、迁移、更名、变更经营范围

16、县内道路货运配载线路专营

17、零担货运线路开设

18、船舶营业运输证

19、水上供油站(点)作业资质证明

20、水上交通管制区、锚地和停泊区划定与调整

21、船舶载运危险货物

22、船舶登记及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23、公路两侧控制区利用、建设

24、公路特殊利用、占用、挖掘

25、桥梁管理单位自行维护管理桥区水上航标

26、跨省、省内跨市、市内跨县客运线路开设

27、外市道路运输经营者在本市设立代办点

28、汽车客运站变更经营项目、扩大经营范围

29、道路商品汽车发送业户开业、变更等

30、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教员准教证和教练车证

31、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32、经营零担货运站

33、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34、船舶电焊工考试发证

35、港区岸线构筑设施

36、车辆通行费月票(15次/月、45次/月)

37、船舶办理报停手续

38、车辆技术状况等级评定

39、跨省市公路汽车客运营运标志牌发放

40、疏浚清障的范围和疏浚物的弃置地点确定

41、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42、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发证

43、内河等级船员考试发证

44、养路费征收吨位核定(折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改变管理方式

一、审批事项

1、职工工伤认定及待遇确认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招聘录用职工登记

2、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3、转院和居外就诊

二、审批事项

1、开办职业介绍机构

2、开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

3、社会力量办职业技能培训许可

4、培训机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班刊播广告

5、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确认

6、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7、出国出境

8、聘用外国人许可证书、港澳人员就业证

9、劳动用工年检

10、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鉴证

11、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制

12、企业职工退休

13、失业登记及失业保险待遇确认

14、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确认

15、社会保险费申报

16、购买汽车

17、职业资格证

财政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2、彩票发行

3、会计电算化资格确认

二、审批事项

1、防洪保安资金免缴

2、耕地占用税减免

3、空置商品房外的契税减免

4、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银行账户开设

5、公有企业单位购置小汽车、大轿车

6、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合作者所得税前收回投资

7、代理记帐资格确认

8、监管会计账证销售许可证

9、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评估项目

10、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转让

11、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

12、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小汽车、大轿车

1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年检

14、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张家港市国家税务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及会计核算软件

二、审批事项

1、一般纳税人认定

2、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申请使用防伪控系统

3、坏帐损失确认

4、税务登记

5、延期缴纳税款

6、购领发票

7、申请印制具名发票

8、新办及变更福利企业实行享受增值税“先征后返”资格

9、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

10、非贸易及部份资本项目下售付汇的审核

11、个体定期定额户停业、歇业、复业

12、个体户不设置帐簿、代为建帐、销毁帐簿

13、各类税收减免、退税

张家港市地方税务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财务、会计制度或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 表、其他纳税资料

二、审批事项

1、个体工商户帐簿管理

2、个体定期定额税的核定、重新核定、调整

3、延期申报

4、印制具名发票

5、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6、地方税收减免

7、扣除项目的税前扣除

8、延期缴纳税款

9、税务登记

10、外出经营报验

11、提供纳税担保

12、个体定期定额户停业、歇业、复业

13、购领发票

14、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

张家港工商行政管理局

取消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印制商标单位资格登记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公司修改章程未涉及登记事项

2、店堂广告、医疗广告、药品保健品广告

3、拍卖企业举办拍卖活动

4、汽车交易验证

二、审批事项

1、外商投资企业登记

2、棉花收购加工资格

3、内资法人企业登记

4、企业动产抵押登记

5、广告经营许可证

6、商品交易市场、展销会登记

7、户外广告、印刷品广告登记

8、外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

9、个人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登记

10、个体工商户登记

11、分支机构登记

统计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统计资料公布

2、市级部门建立系统内统计调查项目

3、全市基本统计资料

4、市主管部门报主管部门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统计报表

5、市属企业事业组织变化变更

二、审批事项

1、市级部门系统外统计调查项目

2、临时办事机构制发统计报表

3、统计人员上岗证核发

4、基本统计单位登记和年检

物价局

改变管理方式

一、审批事项

1、公路、内河货运价及运杂费

2、旅行社服务收费

3、星级饭店服务收费

4、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部分商品、服务价格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2、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

3、停车场收费

4、出租汽车企业向驾驶员收取的费用

5、城市拆迁搬迁补助标准、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及房屋重置价、房屋拆迁代办服务费

6、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

7、热力价格

8、殡葬服务价格

9、省及省以上管理药品价格

10、计划内石油液化气(含管道液化气)销售价、管道煤气价

11、自来水价(含城市污水处理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12、地方电厂上网价、销售价、民爆器材供应价

13、垄断经营、强制使用、指定销售的产品价格

14、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价格

15、土地基准地价、土地出让保护价、各类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土地估价结果

16、民办中小学及各类培训收费

17、有线电视服务收费

18、部分中介机构重要服务项目收费,金融、保险代理代办服务费,各类专业市场中介服务 收费

19、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涉企、涉农经营服务价格、部分特需医疗收费

20、城市公共交通运价

21、物业管理收费

22、宾馆饭店代办电信业务收费(会同有关部门)

23、农机销售价格

24、全市明码标价(费)签(表)监制

25、《收费许可证》核发、审验

26、《价格等级证书》核发、审验

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企业改制

2、市场设立

3、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张家港质量技术监督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强制检定计量器具

2、锅炉压力容器(气瓶)事故报告书

3、锅炉大修或改造资料

4、锅炉压力容器变更、判废与报废

5、特种设备安装、大修、改造和报废

6、企业产品执行标准证书

二、审批事项

1、锅炉房定位

2、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及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开工报告

3、危险性较大生产设备制造、安装单位安全认可证

4、自行制造或改造本单位使用的起重机械

5、新、改、扩建液化气工程

6、白酒生产许可证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8、计量检定员证

9、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0、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11、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准用证牌照

12、锅炉压力容器修理、改造方案

13、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1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5、锅炉化学清洗

邮政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社会个人、集体经营速递业务

烟草专卖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

2、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盐务管理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碘盐零售许可证

城市管理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所设置商亭、摆摊点

2、设置户外广告

3、开办食品、娱乐业

4、城市道路占用、挖掘

贸易局

取消事项

一、备案事项

1、旧货流通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定点屠宰厂(场)设置

2、酒类销售许可证(批发)

城乡绿化管理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林木采伐许可证

2、规划占用、临时占用绿地或移植、砍伐树木

3、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年检

4、森林、林木、林地所有权证

5、绿化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资格

6、野生动物运输证

7、野生动物及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

8、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年检

9、木材运输证

10、绿化工程施工许可证

11、森林植物检疫证

气象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防雷工程设计审核

2、重要气象设施建设项目

3、涉及气象探测环境的建设项目

4、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

5、建设项目防雷设施验收

旅游事业管理局

改变管理方式

一、审批事项

1、星级饭店评定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申办旅行社

外事办公室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三资”企业内涉外居住点资格

二、审批事项

1、涉外接待单位资格

人民防空办公室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人防工程档案及维护管理、开发、利用

二、审批事项

1、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或易地建设

2、人防工程设计

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

农村工作办公室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

保密局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印刷复制企业注册

二、审批事项

1、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的投入使用

2、定点复制单位复制国家秘密载体许可

宗教局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宗教活动场所的设立

张家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保留事项

一、备案事项

1、房屋租赁登记

2、土地估价查验

3、商品房销售面积核定

4、工程项目报建

二、审批事项

1、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和变更

2、三资企业加工贸易

3、权限内境外非贸易企业的立项和可行性方案

4、国家鼓励发展的外资项目确认书初审

5、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

6、三资企业进口自用物资

7、三资企业进口免税设备、自用汽车

8、临时用地

9、土地使用权用途变更

1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

11、国有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

12、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

13、项目选址

14、房地产抵押、转让登记

15、房屋所有权登记

16、土地使用权收回

17、土地登记

18、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

1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

20、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批

21、企业开业登记、变更

22、外商投资企业开业登记

23、抵押物登记

24、税务登记

25、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

26、纳税延期申报

27、出口退税税务登记

张家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保留事项

一、审批事项

1、进区项目立项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3、农户建房规划

4、农户建房条件

5、户口迁入

6、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7、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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