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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宛政办[2004]106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0-18

施行日期:2004-10-18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南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四年十月十八日

南阳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南阳市委、南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宛发[2004]20号),组建南阳市商务局。南阳市商务局是主管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职能

1、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所有职能。

2、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承担的内贸管理、产业损害调查,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的职能。

3、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核及经济技术协作职能。

4、原市商业贸易服务中心、原市物资流通中心承担的职能。

(二)转变职能

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化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外开放政策,负责全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府确定的开放带动战略。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相应的发展规划以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三)研究市场发展战略,提出我市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四)研究和拟订全市规范市场运行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相关办法与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五)负责全市商业网点建设工作,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协调;负责全市大型商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的规划布局与审批,协调建设与营运中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商贸服务业发展;协调丝绸行业发展。

(六)负责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规划和审批;管理全市畜禽屠宰经营秩序,组织协调生猪屠宰执法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管理报废汽车更新、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废旧金属回收、旧机动车辆交易、民用爆破器材、剧毒化学品等特种物资市场。

(八)依法管理全市煤炭经营市场,负责煤炭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查认定,组织协调煤炭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全市成品油批发、仓储和零售业经营资格的审核认定,管理成品油市场,指导加油站(点)的经营活动。

(十)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

(十一)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指导性计划及相关措施;负责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机电产品出口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和研发项目资金申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工作;协调审核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工作;参与各类引进项目所需进口机电产品的咨询工作;组织机电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十三)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全市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招商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鼓励和规范全市外商投资的管理办法与措施,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市鼓励类外商投资限额内项目、市级商务部门核准的特殊行业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负责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其变更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依法审核上报全市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业务;负责接收和组织实施国际援助项目。

(十六)贯彻国家、省境外投资政策,拟定我市境外投资管理办法;依法审核并实施管理境外投资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贸易业务;办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业务。

(十七)组织、申报和指导以政府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经贸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商贸活动。

(十八)管理全市派驻市外商贸工作机构。

(十九)指导全市商贸流通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工作。

(二十)负责办理全市商贸出国团组的申报和有关人员的审查工作。

(二十一)监管局属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的改革、稳定与发展。

(二十二)负责商务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负责商务工作的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负责商务目标考核。

(二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依据上述主要职责,市商务局设21个职能科室和直属单位党委。

(一)办公室

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局机关文电运转、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机要、目标督察、新闻发布、对外宣传等机关日常政务、事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事和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工作;负责有关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局属学校、培训中心教育培训工作。

(三)对外开放工作科(挂世贸组织事务科牌子)

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落实;组织投资环境评价与考核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对外开放状况,提出全市对外开放工作建议,参与协调解决对外开放中的重大问题;管理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的核准业务;研究经济全球化、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世贸组织规则的研究、通报和咨询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协调国外对涉及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负责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等案件对我市产业损害的调查起诉工作;建立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指导并协调有关部门和相关中介组织产业安全方面的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条约的研究、宣传;承办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参与起草南阳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管理办法和措施等规范性文件;参与组织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领域中的反垄断调查与取证;承办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五)规划财务科

编报全市商务工作中长期规划,监测、预测分析运行状况,综合统计、分析、上报全市商务工作各项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负责申报和管理有关专项资金经费、行政经费、基建投资等;负责局机关预算管理和日常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指导、监督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监管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

(六)审计科

负责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年度审计;负责局属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制审计和离任审计;负责专项资金、行政经费、基建投资使用情况审计。

(七)投资促进科

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状况,参与拟订全市利用外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贯彻国家利用外商投资政策;参与拟订我市鼓励外商投资的办法与措施;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招商引资项目,建立招商项目库,指导全市招商网络的建设;组织协调全市重大招商活动,指导全市行业招商、专业招商和委托代理招商活动。

(八)外商投资管理科

协调、管理全市外商投资工作;负责限额以上鼓励类外商投资企业和限额以下市级商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合同、章程及变更;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负责限额以上、限制类外商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外商投资的先进技术和产品出口企业的审核、上报工作;督促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情况,协调解决发生的问题;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工作;负责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项目的确认工作;负责外商投资统计与分析;负责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申报工作,协调、指导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管理工作。

(九)对外经济合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 劳务输出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本市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办法与措施;协调、管理全市对外资资,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核准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类除外);负责组织、协调对外援助项目和援外资金的申报工作;负责联合国发展系统和政府间双边、多边援助项目的争取和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情况统计与分析。

(十)对外贸易科

指导、协调全市商品进出口工作;编报和组织实施进出口商品配额许可证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对外贸易进出口业务的统计;指导境内外业务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负责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资格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市自营进出口企业的资格审核(申报)及年检工作。

(十一)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挂南阳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政策、措施和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进出口中长期发展规划与年度指导性计划及相关措施;负责机电产品出口生产体系建设,负责机电产品出口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和研发项目资金申报、验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相关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工作;协调审核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工作;参与各类引进项目所需进口机电产品的咨询工作;组织机电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十二)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科

拟订全市鼓励技术出口的办法和措施;管理技术、高技术产品出口和技术引进工作;负责国家、省有关扶持高技术出口资金和项目的争取;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

(十三)加工贸易管理科

研究国内外加工贸易发展趋势,拟订全市加工贸易发展的总体规划;宣传国内外加工贸易政策,引导加工贸易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促进各类企业积极开展加工贸易,扩大进出口;协调加工贸易企业的相关服务工作;核准企业加工贸易项下引进设备项目;指导出口加工区的规划和发展;负责全市加工贸易业务开展情况的统计与分析。

(十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研究现代市场发展趋势;拟订健全和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鼓励性措施,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规范汽车、建材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拍卖、典当、租赁和旧货流通等特殊流通行业的流通活动。

(十五)市场运行调节科(挂南阳市茧丝绸协调办公室牌子)

贯彻执行国家、省国内贸易政策,研究分析全市内贸流通形势及管理体制的改革;监测市内市场运行和重要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市场运行和调控方面的重大措施与建议,组织解决市场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负责重要消费品(肉类、食糖等)储备的管理和市场调控;负责全市茧丝绸行业管理和申报国家茧丝绸发展基金;指导市商业网点开发基金管理办公室业务。

贯彻落实国家、省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法规、规章和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定点屠宰厂(场)的验收、年审和标志牌、畜禽产品检验合格证等发放与管理工作;负责屠宰管理人员、执法人员、技术人员、肉品质量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颁证等管理工作;负责屠宰管理、市场禽畜肉品监督检查和执法、稽查工作;管理市畜禽屠宰执法工作;指导对县市区畜禽屠宰管理工作。

(十六)商贸管理科

拟订流通服务业发展战略、行业规划和管理办法;贯彻国家深化流通体制改革政策和优化流通产业结构政策,培育企业集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研究营销方式改革,推进流通业态和流通组织创新,组织实施全市有关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指导工商企业优化供应链管理,管理规范和指导无固定地点销售;负责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商贸行业协会工作。

贯彻落实成品油市场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订全市成品油发展规划;负责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的经营资格审核与审批工作;监督管理和指导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规范全市成品油流通秩序。组织实施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依法审查认定全市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民用爆破器材、剧毒化学品、旧机动车辆交易等特种商品的经营资格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报废汽车更新与回收(含拆解)、废旧金属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煤炭经营主体的资格审查认定和运营管理;

组织协调煤炭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和服务全市特种商品经营活动。

(十七)企业改革办公室

负责局属企业改革改制工作;组织破产企业重组和职工安置工作,组织企业下岗职工开展再就业活动。

(十八)经济技术协作科

研究拟订全市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的有关措施,编制协作规划;指导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协作活动;负责引进市外资金的统计与分析。

(十九)信访科

受理来信来访,处理重大信访、稳定案件;承办上级转办和交办的信访稳定案件;督查落实有关单位信访稳定案件的处理结果;综合分析研究信访、稳定情况,排查、化解不稳定因素,建立群体上访等突发性事件处理预案;负责对特殊群体的服务与管理。

(二十)安全保卫科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综合治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监管局属企业仓库、大型商场(超市)、铁路专用线、特种压力容器及其它重要物资的安全工作。

(二十一)纪检组(监察室)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及纠风工作;受理纪检、监察方面的控告、申诉、来信、来访和举报;查处、审理系统内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

直属单位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领导、管理局属系统工会、团委、妇联组织工作和统战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南阳市商务局机关编制81名(含事业编制4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检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39名(其中直属单位党委专职副书记2名,总经济师1名,总会计师1名,总审计师1名,按正科级配备)。

设置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局属企业单位老干部工作。人员编制5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核定驾驶员事业编制9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南阳市商务局挂南阳市外商投资管理局牌子。

(二)设置南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科级事业单位,编制4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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