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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一震灾重建就业服务职业训练及临时工作津贴请领办法」当然废止

发布部门:台湾

发文字号:劳职业字第0950501219A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2-04

施行日期:2006-02-04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中华民国九十五年二月四日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劳职业字第0950501219A号公告发布至九十五年二月四日施行期间届满当然废止

行政院劳工委员会公告

中华民国95年2月4日

劳职业字第0950501219A号

「九二一震灾重建就业服务职业训练及临时工作津贴请领办法」至中华民国95年2月4日施行期间届满当然废止

台湾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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