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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十政办发[2005]54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5-05-31

施行日期:2005-05-31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十堰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五年五月三十一日

十堰市经济委员会(中小企业发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堰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鄂文[2004]61号)和《中共十堰市委、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十文[2005]19号),组建十堰市经济委员会(十堰市中小企业发展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是负责调节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体制改革和发展的综合协调部门。

一、划入的职能

(一)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部分职能

1、调节国民经济运行职能;

2、电力行政管理职能;

3、交通协调职能;

4、经济信息与监测职能;

5、参与拟定技术进步政策职能;

6、参与制定工业产品结构调整规划职能;

7、医药产业开发、行政管理职能;

8、机电、轻工、纺织、冶金燃化四个行业协会分别更名为机械(市汽车工业办公室)、轻工、纺织、冶金燃化行业投资促进中心后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原市中小企业发展局(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的职能

二、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全市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并向市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参与草拟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相关的行政执法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三)指导、促进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磷化、盐业、煤炭、包装业的行政管理工作。

(四)指导全市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咨询及技术转让和转化等服务工作,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

(五)制定中小企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体系;指导中小企业人才 引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的职称评审工作。

(六)指导全市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改革重组等工作,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

(七)研究改善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促进建立和完善信用与担保制度。

(八)监测分析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点问题,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工作。

(九)组织、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开展招商、引资、引智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

(十)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设11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了解、掌握全市经济、县域经济、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情况 ,收集传递政务信息;负责工业志编纂工作;拟订委(局)工作计划,协助委(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及政务督办工作;负责全市性会议和全委(局)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的财务管理及综合治理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负责和协调委(局)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劳动人事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劳动技能培训、技术鉴定及相关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

参与研究起草相关的法规政策,检查督促有关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依法维护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合法权益;承担中小企业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信息、宣传、调研、理论研究工作;草拟综合性材料和工作报告。

(四)经济运行科(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指导计划,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及监测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负责重要物资(重要原材料、燃料)的紧急调度;协调工业企业流动资金,管理生产调度资金;负责工业特许、特种行业、企业生产经营资格的认定和管理;负责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财税、金融领域的政策性问题,协调银、企关系和工业生产流动资金;承担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五)科技与信息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制订全市中小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重点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中小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指导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组织中小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及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和星火计划、科技进步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指导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工作,引导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推动中小企业的专业化生产和与大企业的产品配套;负责本系统企业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有关经济数据、指标和经济信息收集、整理、监测分析与发布;负责委(局)所属网站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交通协调科

参与制定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负责铁路、道路、水路、管道等部门的综合协调;负责重点港、站的疏运工作,参与综合交通重点工程可研方案的审定;负责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及特殊情况下的运输组织协调;组织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推进运输方式的改革;组织指导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监护管理工作。

(七)电力科(市"三电"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市电力体制改革;负责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参与制订电、热价格政策,参与电价制定、整顿、调整改革;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检查权和行政执法权;指导农村电气化发展规划及改革工作;承担市"三电"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八)县域经济科

制定县域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草拟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研究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措施;引导县域经济以民营化为主体,走各具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之路;负责发展县域经济目标考核工作和乡镇企业年报统计工作。

(九)中小企业科

贯彻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结构调整;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协调落实;编制中小企业资金使用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督促检查;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基金,提出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小企业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人才引进等服务体系建设,规范中小企业服务市场;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改革重组,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负责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联系工作。

(十)对外经济合作科

参与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拟订中小企业外经、外贸、外事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国际组织间的有关合作交流;研究掌握国内外推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动态,负责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引导和组织中小企业到境外投资、创办企业;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对外推介名优产品,联系重点外贸企业;承办中小企业利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机构及民间的贷款、援助、合作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指导中小企业的招商引资、引智工作。

(十一)医药产业开发办公室

研究拟定医药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法规、技术标准和经济技术政策,促进全市生物医药支柱产业的发展;协助信息部门收集、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及有关信息;配合有关科室协调行业内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及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对医药行业产业政策、法律法规的检查监督,实施行业管理和国家委托我市药品储备的管理。负责绿色食品开发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医药行业的行政管理职能。

纪委(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负责委(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

工会、共青团、妇委会专(兼)职干部的配备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人员编制

市经济委员会(市中小企业发展局)机关行政编制为41名。其中:主任(局长)1名,副主任(副局长)3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1名。总经济师1名,科级领导职数 23名(正科12名,副科11名)。

五、单列机构及编制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核定为老干部服务事业编制5名,其中:科长1名,副科长2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5名。

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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