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人民政府,州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关于成立云南省富宁港工程建设筹建处请示的批复》(文复[2004]39号)精神,设置云南省富宁港工程建设筹建处,为正处级事业机构。为明确职责,便于开展工作,州编办拟定的《云南省富宁港工程建设筹建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四年十二月七日
云南省富宁港工程建设筹建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
根据中共文山州委《关于成立云南省富宁港工程建设筹建处请示的批复》(文复[2004]39号)精神,设置云南省富宁港工程建设筹建处,为正处级事业机构,挂靠州交通局。机关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财政全额拨款,实行独立的人事和财务管理。由州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富宁港工程建设筹建处的行政管理职能。
一、主要职责
(一)抓紧组织可研报告的咨询评审工作;及时开展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在前期工作阶段,及时向国家和省级有关部门上报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环境影响报告、土地使用报告等相关文件。
(三)做好征地、拆迁的调查及补偿方案前期准备工作。
(四)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投标的有关规定,择优选择设计、监理、施工、质监单位的准备工作。
(五)按照工程建设投资计划,负责建设资金的筹措,保证建设资金按时到位,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云南省富宁港工程建设筹建处设四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日常工作,承办富宁港前期工作的计划、总结、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文秘、机要、档案、保密、信访、信息、人事、工资和督办工作;负责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有关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
(二)工程管理科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有关富宁港前期资料的上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组织好富宁港的工可、施工图、地形地质测量踏勘等前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规范要求开展工可、施工图设计、地形地质测量踏勘等的招投标,合理确定设计、施工、作业单位;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协助办公室完成富宁港的上报评审、立项工作;把好质量关,监督合同执行情况并随时向领导汇报;负责富宁港建设的各种技术资料编号保管。
(三)计划财务科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管理好建设资金;负责记帐凭证、会计科目、经费帐簿、会计报表的编制工作;负责拟定年度财务计划,办理各项经费决算;负责各种票据、帐簿的清领、印制、分发、保管;负责财务印章的使用、保管;负责本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四)征地办公室
负责富宁港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等相关方案拟定、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富宁港建设林地征用的方案拟定、组织实施和计划上报工作;代表单位执行有关建设用地、林地征用合同,并履行合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理确定建设用地、林地占用标准及资金使用报批工作;协助财务科作好建设用地、林地征用资金的管理和补偿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云南省富宁港工程建设筹建处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其中设处长1名,副处长1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
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