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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广播电视总台(阳泉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04]130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4-12-22

施行日期:2004-12-22

时效性:已失效

字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阳泉市广播电视总台(阳泉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阳泉市广播电视总台(阳泉市广播电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根据国家、省有关广播电视体制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为加快广播电视产业发展,优化资源配置,按照中共阳泉市委、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阳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阳发[2004]29号),将阳泉市广播电视局机关与阳泉人民广播电台、阳泉电视台、阳泉有线电视台、阳泉市广播电视技术开发服务中心、阳泉广播电视报社、阳泉市广播电视器材设备公司以及阳泉教育电视台等机构合并组建阳泉市广播电视总台(挂阳泉市广播电视局牌子),为正县级建制,是阳泉市人民政府主管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视事业的直属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广播电视宣传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围绕市委和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广播电视宣传并积极参与全市重大宣传任务的组织、协调、落实等工作。

(二)宣传贯彻并依法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广播电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广播电视播出、传输、发射、接收等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依法对违反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负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卫星广播电视节目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保证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播出。

(四)负责审核、申报县级(含县级)以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企业广播电视站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设立和撤销;负责审核、申报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负责广播电视工程设计许可证、卫星电视接收许可证的审批、审核、发放、吊销等事宜。

(五)负责广播电视科技工作,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指导和协调全市广播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研究利用工作。

(六)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订全市广播电视管理规章、事业建设和网络覆盖发展规划与实施办法;负责全市网络建设和开发工作;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率(频道)的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

(七)负责对总台(局)的人事、财务、国有资产进行管理,促进事业发展和经营创收工作。

(八)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编制5名 职数2名

负责总台(局)行政工作和重要事项的督办,具体负责机关会务、文秘、档案、印鉴、保密、信访和接待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和调查研究工作;协调各部室、中心、县区广播电视局(台)、企业有线电视站的有关工作。

(二)总编办公室 编制4名 职数2名

负责总台(局)宣传工作的研究和策划;负责宣传计划的制定和督促落实,组织策划重大宣传报道活动,监督检查广播电视宣传纪律的执行情况;指导并协调广播剧、电视剧的创作;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阳泉广播电视报、阳泉信息网进行监听监看,并组织检查评审;承担市广播电视学会的日常工作。

(三)人事监察部 编制8名 职数3名

负责总台(局)人事、机构编制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制定人才培养规划,搞好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党组织和工青妇的日常事务;负责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四)计划财务部 编制8名 职数3名

负责总台(局)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的统筹协调和规划工作;负责总台(局)财务管理、计划统计、经济核算和预决算工作;对各部室、中心的目标任务和经营活动进行考核检查;对各项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以及对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使用、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管理。

(五)社会管理部 编制4名 职数2名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定全市广播电视管理规章和制度,组织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负责审核、申报县级(含县级)以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企业广播电视站和电视剧制作单位的设立和撤销;负责审核、申报广播剧、电视剧制作和发行许可证;负责广播电视工程设计、卫星电视接收许可证的审批、审核、发放、吊销等事宜;负责广播电视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监测广播电视传输技术指标,依法对违反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六)广播节目中心 编制30名 职数4名

负责广播节目方案的制订和整体运作;研究制定、策划各频率拟开办的栏目;负责广播重大新闻、时政要闻等新闻节目的采访、制作、编辑工作;负责专题类和文体类节目的策划、采访、制作、编辑工作;搞好广播剧的策划、创作和生产;负责广播各频率节目的审听和编排工作;负责广播采访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七)电视节目中心 编制46名 职数4名

负责电视各频道节目方案的制订和整体运作;研究制定、策划各频道拟开办的栏目;负责电视重大新闻、时政要闻等新闻节目的采访、制作、编辑工作;负责专题类和文体类节目的策划、采访、制作、编辑工作;负责外宣片的采编和电视剧的策划、创作和生产;负责电视各频道节目的审看和编排工作;负责图文频道和阳泉信息网站信息的采集、发布和管理工作;负责电视采访设备的管理使用。

(八)网络中心 编制165名 职数8名(含主任工程师1名)

制定广播电视网络的发展规划;负责广播电视网络的设计、安装、维护、收费等工作;加强广播电视网络的运营、管理和网上增值业务的开发,保证有线广播电视节目的安全传输;制定科学、合理的任务、目标、考核办法和分配制度。

(九)技术设备中心 编制30名 职数5名(含主任工程师1名)

根据国家广播电视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制定有关技术管理规章和制度,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科技事业规划和技术开发;负责总台(局)广播电视节目技术质量指标的管理,提供节目制作的技术保障;做好广播电视自办节目的播出和转播发射工作,确保安全播出;负责采编播设备购置和维护,负责演播厅、转播车及其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十)广告经营中心 编制30名 职数4名

负责广播、电视、报纸和信息网等广告业务的承揽、制作、发布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节目带的购销和交流;协调各节目中心广告时段的播出时间;负责阳泉广播电视报的编辑、出版、发行工作。

(十一)后勤服务中心 编制15名 职数3名

负责总台(局)安全保卫、消防、物业等管理和考核工作,维护办公大楼正常的工作秩序;负责各部室、中心车辆配备、维修、审验和更新工作;负责大型活动和重要会议的管理和总务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阳泉市广播电视总台(局)核定编制345名。其中:台长 (局长)1名、总编(正县级)1名,副台长(副局长)4名,总工程师1名,总会计师1名,纪检组长1名。

四、其它

(一)广播电视机构整合后,对外仍保留阳泉人民广播电台、阳泉电视台呼号。

(二)阳泉市广播电视总台(局)实行差额预算(以2004年市广播电视局机关、阳泉人民广播电台财政预算经费为基数),逐步向自收自支过渡。

(三)原阳泉市广播电视局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接收县区广播电视网络人员以及阳泉教育电视台移交的10名人员共385名,统一划归阳泉市广播电视总台(局)。原市广播电视局机关和阳泉人民广播电台人员,可执行2001年阳泉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人员分流有关政策,提前离岗、退休人员以及改革前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由市财政供养。原阳泉电视台、阳泉有线电视台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人员分流办法由总台(局)制定,经费自理。市广播电视总台(局)仍然承担广播电视行政职能,局机关公务员身份和待遇不变。

(四)部、室、中心主任如由总台(局)领导兼任,可设常务副主任1名,为正科级。原科级人员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未安排相应职务的,可保留原职级待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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