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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发布部门:

发文字号: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公布日期:2006-03-28

施行日期:2006-03-28

时效性:已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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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二届六次全会和市二届六次人代会精神,切实把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决定2006年继续对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对本县区、本部门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负总责。要把市上下达的有关任务指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要求,在财政预算内积极安排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和下岗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配套资金,进一步推动各项再就业政策和“并轨”工作的落实。市财政补助各县区就业再就业资金将与各县区的实际配套资金挂钩。

三、市政府将就业再就业目标责任纳入到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之内,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工作不力、目标任务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 1、延安市2006年就业再就业主要任务分解表

2、延安市市直部门2006年就业再就业主要任务分解表

3、延安市2006年养老保险和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

陕西省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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